韩天胜尴尬的笑道:“这,我还真不知道。”
警员怒道:“韩天胜,耍我们是吧,啊?刚刚你自己说的,不止一次看到,后来还天天跟踪,追着看来着,现在你又跟我们说你不知道?”
“哎呀!警官,息怒,息怒,我是真没看清楚,之前在他们家屋后,那男的是往树后密林里离开的。”
“后来在河边,他们在桥下,我同样是真看不清啊,而且那男的谨慎得很,戴了帽子。”
“说实话,我也挺好奇的,每次都想走近点,想看清那男的是谁来着,这么大胆,连兵人的老婆也敢偷,可我不敢走近啊!”
“要是被发现了,我跑都跑不掉,说心里话,站得远远得我都怕,那男的肯定也知道偷兵人的妻子会有什么后果,河边,又是深夜,还不杀我灭口啊!”
“我这不是实在忍不住呢嘛!要不然,我哪儿敢去啊!”
……
根据韩天胜提供的线索,警方紧急召开了长达两个小时之久的案情分析会。
建立在苏母确实有外遇的基础上,警方推断出以下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此案为苏母一人所为。
苏若萌扬言要将此事告诉父亲,苏母想继续当长官太太,于是对女儿痛下杀手,随后伪造案发现场,迷惑警方。
但这种可能性比较小,母女再不合,矛盾再深,亲手杀害自己的女儿,也不是那么容易狠心到这种程度的。
更为重要的是,现场遗留的男性残留物和男性体毛,这两样东西,从陌生男人那里是无法获得的,苏母只能从奸夫身上获取。
也就是说,如果是苏母一人所为,岂不是等于要陷害奸夫,可陷害奸夫,奸夫被抓后,那不等于是害了自己?
故此,警方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几乎为零。
第二种可能,此案为苏母和奸夫联手所为。
同理,那就更没理由留下残留物和毛发了,不论是奸夫,还是苏母自己,都不可能蠢到这种地步。
那就只剩第三种可能最为合理了,那便是奸夫一人所为。
奸夫被苏若萌撞见后,害怕暴露,于是早就萌生了灭口的念头,一直在伺机而动,所以对苏若萌有过一段时间的跟踪和监视。
那天,得知苏母不在家,于是向苏若萌伸出了魔爪,将苏若萌侵害完,又将其运走,之后再返回现场点火,想烧毁痕迹。
岂料苏母突然回家,他害怕暴露,于是匆匆跳窗而逃,不知情的苏母及时将现场的火给扑灭。
似乎,这种可能是最为合理的。
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确认是否真像韩天胜所说,有奸夫的存在,然后揪出这个奸夫。
在暗中走访,询问苏母那些麻友时,麻友们却表示并不知情。
难道从头到尾是韩天胜在那胡编乱造?
似乎也不太可能。
到这儿,警方再次走入了死胡同。
实在没招,警方也只能直接传唤并不好对付的苏母了。
也就是在这左右为难的时刻,消失了几天的宋志成再一次来到县警察局,给警方提供了一条十分有利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