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警员们询问叶志强在洛宁市的详细行踪。
叶志强交代,他到了洛宁市之后,就在距离工业园区最近的黄岗街,一家叫做家外家的宾馆入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五天就是逛周边的工厂,一开始并不顺利,厂方都嫌他要的量太少,不愿合作。
于是,叶志强就谎称自己是大经销商,这次来的目的是拿少量的货去试点,一旦打开市场,必然需要大量货源。
就这样,叶志强成功的以市场超低价从许多个不同的工厂里购买了脸盆,肥皂,牙膏,牙刷等等一系列日用品。
虽说每一种的量不多,但总共也进了满满一货车的货,9月5日黄昏,他跟着临时包的货车一起回到了老家。
叶志强所供述的这些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决定先将叶志强临时看管起来,随后对其所说的这些做进一步详细的调查。
警方最先找到的是那个负责给他拉货的货车司机,司机说:“9月5日啊,记得,记得,我还是头一回接这么远的单子……”
面对警员接下来的问题,司机表示,这位叶老板人挺不错,很大方,因此他也很乐意给这位叶老板当一回苦力。
替他帮了不少货,由于他是在不同厂进的货,而且有十几个厂,两个人一直从上午八点忙到下午四点多,才总算将这些货全部装上车。
之后,叶志强为了感谢他,请他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五点左右开始出发。
这名司机是洛宁市本地人,并靠跑货运为生,跟临时请他拉货的叶志强互不相识,他的证词是可信的。
案发当天,叶志强从早忙到晚,然后直接就走了,似乎确实不太可能是凶手,即便有时间杀人,也没时间碎尸和抛尸啊!
之后,警员们又抵达了洛宁市日用品工业区基地走访,家外家老板也表示,叶志强每天都是早出晚归。
作为一个外地人,他似乎根本找不到合适的碎尸地点。
也许真像他说的,他随手丢了火车票,票被陌生人给捡走了。
那如果是这样,死者为何要将随手捡来的火车票放在如此隐蔽的内裤暗袋里呢?
难道是凶手捡来的,故意塞进被害人的内裤暗袋,以此来迷惑警方?
就在警员认为这起案子确实跟叶志强没关系时,宾馆老板却又有了新的交代。
警员一行人刚准备离开宾馆,老板却叫住了他们。
深思熟虑一番后,他道:“你们查案局的人出动了,肯定是出了命案,我也就不瞒你们了。”
“其实,那个叶志强倒没啥的,很正常,不过跟他一起来的那个男人很可疑,带着一顶鸭舌帽,帽子压得很低,每次进出都生怕被人看见。”
“刚才我没说是因为我只登记了叶志强一个人的身份证,这……不是怕你们处罚嘛,但人命关天,处罚就处罚吧!”
科普∶关于登记这事,其实所有宾馆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客人们特烦这个,尤其是和女孩去的时候,通常多人居住,都只登记一人即可。
心照不宣,警员们不过问登记这事,反倒是该感谢老板的坦诚。
根据老板的描述,这个奇怪的男人比较胖,身高在一米七左右。
跟被害者的身高体型是高度吻合的。
姑且还不知道,这个胖男人是不是就是被害者,也不清楚这个胖男人跟叶志强是什么关系。
不过可以肯定,叶志强终究还是有猫腻的。
有了宾馆老板的口供,洛宁市警方直接将暂时看管在老家派出所的叶志强紧急接到了洛宁市,并正式对其展开审讯。
结果,这家伙跟上一次判若两人,十分不配合,翻来覆去就说警方搞错了,拒不承认有那个胖男人的存在。
“宾馆老板明显胡说,要是我跟其他人一起,他为什么只登记我一个?”叶志强还这样反问。
更为糟糕的是,宾馆监控十分“争气”的长期处于故障状态。
而根据对叶志强行踪的再三排查,除了隐瞒那个胖子的存在,其他又确实是对得上的,也就是说,叶志强可能是杀人者,抛尸者,这点几乎是可以肯定的。
出于这两种情况的结合,警员们并不能对其采取什么必要手段。
一时间,还真是拿他没什么办法。
就在双方陷入僵局的时候,经过法医组的修复还原,基本恢复了死者生前的长相。
大家赫然发现,被害人跟此刻被关押在收容所的叶志强长得极为相似。
叶志强强没我作案时间,可重重线索却又始终跟他扯上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专案组认为继续审叶志强是毫无意义的,应该好好调查调查叶志强的家庭背景才是重中之重。
这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发现这家人有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