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方说,购买保险时退赔时,应当有所购买的本人持机票和购买保险的相关凭证去办理索赔事物。
在这里,保险公司并没有这样的步骤,是导致他们被人薅羊毛的主要原因。
而对于消费者本身来言,她花钱购买了相对应的车票和保险,而保险公司又收取了她的延迟险的相关费用,事后因为不想理赔干脆报警以诈骗为由来解决问题,本身就是消费者的不公平。”
你收了我的钱,又有相关事实,凭什么不理赔?
至于我购买了十次还是一百次,那是我自己的问题,也是你们同意并默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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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赔钱就报警告我诈骗,是不是玩不起?
阎法官闻言陷入了沉思。
你别说…
这么一听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哈。
“行了,你的答辩状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阎法官见状也不再留他,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从接待室返回办公室,阎法官叫上了另外两个合议庭法官,查阅被作为证据的理赔证据。
三个人坐在阅卷室开始认真的查看,因为这是能否对王嘉欣判决的主要依据。
你说对方诈骗,那就得拿出造假的证明才行,不然就是无罪。
三个人从十点中开始,将证据逐个过目,包括还未理赔成功的延误险。
十二点半后,几百条“罪证”被核查完毕。
“你们那边什么情况。”
阎法官看向另外两个法官开口问道,两名法官闻言纷纷表示并没有异常的情况。
听到这个答案,再结合自己手中的证据,他也有了最起码的认知。
诈骗罪肯定是构不成了…
阎法官让助理将李晨的答辩状复印两份分别交给参与庭审的地检署检察员和保险公司的律师。
和王嘉欣的目的是相同的,他们也对一审的判决不服从,因为对方只判了王嘉欣十五年,他们认为还不够。
只是坐牢当然不行,还得把骗取保险的那些钱全部吐出来才行。
地检署。
当检察员看到地检署的答辩状忍不住眉头紧锁。
怎么还有人进行无罪辩护?
再看内容,有些震撼。
如果按照对方这么说,好像确实构不成犯罪了…
另一边。
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白璐再收到答辩状时也是有些震撼,看完内容,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该不会是真要败诉吧?
有些拿不定主意的她咨询了比较有经验的师兄。
而那位师兄在看了李晨的答辩状后也是陷入了沉思。
这样说还真就不构成犯罪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