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下午两点钟,李晨从酒店出发,前往当地的审判院,准备阅卷。
申请过后正式阅卷的时间是三点十分。
坐在审判院的阅卷室,李晨一脸神情严肃。
这次阅卷不同于往常,他们不让自己拷贝又录制。
即使李晨搬出相关的法律条令,律师有权对相关的内容进行复制。
到无奈之下,他们说自己非要坚持就不让他阅卷。
还真是活久见。
李晨没有过多的去争辩。
反正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不让带出去就不让带吧…
先是查看廖俊生的口供。
在他的口供中,只有关于发生性关系的说辞,这也证明了他的口供来源十分正常。
查看受害者的口供:
前半部分倒是相同。
廖俊生开车带着刘艳艳出去玩,在路上发生的火花…
在刘艳艳的口供中,说廖俊生是强奸的她,因为自己和对方的身形不成正比,又害怕对方强来给自己造成伤害,这才被迫去迎合对方。
在后面的内容,也是和婚介的说辞成功衔接上。
在自己被强奸后,她也是有些生气,去质问自己找的婚介所讨个说法。
而婚介在听闻这件事后便做起了和事佬。
而刘艳艳也正是因为对方这才推迟了自己报警的时间。
因为有了保证,刘艳艳才把为自己“讨回公道”的事交给婚介所去全权处理,这也就有了婚介报警举报廖俊生强奸的故事…
李晨继续翻看卷宗,下面是婚介所报警人的口供。
他的口供描述的比较详细,其中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到刘艳艳被强奸后。
在他得知廖俊生强奸了刘艳艳后,第一反应是不相信。
自己的婚介所,对于双方的当事人也都是经过简单调查的。
而对于廖俊生的为人,他也算是知道一些。
也正因为知道对方的为人,才不相信他会干出强奸对方的行为。
小心翼翼的询问刘艳艳,在得到对方肯定的言论后,也是选择了相信她。
毕竟…
没有哪个女生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自己会所的男会员强奸了女会员,这件事要是传出去,谁还敢来他这里找对象?
也正因为担心影响到自己的生意,他才会去努力的安慰刘艳艳,希望她能够对方一个机会。
在说服刘艳之后艳,他就开始联系廖俊生,却没想对方不仅不领情,反而说他是在圈套,是在敲诈他。
也见说不通,他也只好报警…
不得不说,口供这一块的证据链还挺完美…
如果真按照对方说言,那他这个婚介所还真是好啊!
他想一箭三雕。
既保护了自己的名义,又拯救了一个一时冲动的男人…
最重要的是,他还能让被害者满意!
故事也就到了这里…
合上卷宗,李晨感觉有些可笑。
因为他发现,整个案件也只有受害者的口供…
这叫什么事?
强奸罪可是刑事犯罪啊!
既是刑事犯罪,又怎么能只靠着双方的口供去定罪呢?
这不是第一次了…
关于强奸罪的定性,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言,它的要求是要低于一般的犯罪不假,但也不能这么模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