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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丈一事,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各方势力自然也都紧盯着自己名下的产业,就怕再被查出什么猫腻来。
结果,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丰县有一处庄子,总数不大,估计就是八百亩左右,其主子是京城湘郡王府的二公子。
这位二公子是庶出,但有一位得宠的生母,所以在湘郡王府过得是如鱼得水,很是嚣张。
丰县这处庄子原本是当年湘郡王名下的,这也是先皇给赐下的,后来湘郡王疼爱这个庶子,在庶子成亲时,便将这处庄子给了他。
因为此事,湘郡王妃还和他大闹了一场,最终,让湘郡王不得不又拿出京城的其它产业,补偿给了嫡长子。
也因为这一着,湘郡王和王妃之间的夫妻关系也日渐冷落。
对此,湘郡王妃并不在意,她的儿女都已长大成亲,她都是当祖母的人了,自然是更在意自己的儿孙。
活了大半辈子了,她还指望着湘郡王?
那她就白活了!
湘郡王当年不是没想过立二儿子为世子,可惜这个念头刚起来,还没等实施呢,正好撞上京城一个宠妾灭妻的案子,圣上当即就下旨将那个官员痛斥一番,之后又连降三级,险些没把他们一家子的人命给要了。
自此之后,这京城重嫡的风气便几乎是无人再敢乱过。
湘郡王当时也被吓得不轻。
他是皇亲,但也只是个领着闲差的皇亲,可以说朝中有他无他没有什么差别。
所以,再也不敢乱来了。
要说湘郡王也是位相当有意思的男人,他在外不敢过分宠溺庶子,但是在府里头,二儿子的一应用度,几乎是与嫡子无甚差别。
这也就造就了二公子李越的嚣张跋扈,只以为父亲是最疼他的,就连世子之位,也早晚都得是他的。
至于因为当初他成亲而得的这个庄子,李越就更为得意了,他始终不知道湘郡王为了保持体面,对王妃妥协,还让出了更多的产业给嫡兄长。
清丈清到李越名下的这处庄子时,果然就出了大事。
清丈前两日,正好赶上了一场大雨,不得不休息了两天,否则这田里面也下不去脚。
等到地面只是微湿,不那么黏脚了,一等差役们才开始做事。
而李越名下的这处庄子,当时报上来的田产亩数是八百一十六亩,这是早在湘郡王名下时就登记的数字。
李越这几年越发混帐,虽然成了亲,但仍然不敢其恶习,喜欢美人儿之余,又担心妻子会吃醋,毕竟要争夺世子之位,还得仰仗岳家出力。
所以,李越干脆就在丰县建了一所别院。
为不了太过显眼,这别院就建在了庄子上。
你说你只是盖几间屋子也就罢了,可问题是,这个李越倒是会享受,竟然弄出来了几处院子。
大治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你是守法的良民,那么三口之家就会到给一亩地来建房,达到六口人的话就再增加一亩,以此类推。
而且,因为大治朝创立之初,民生艰难,诸多良田被毁,故而当时的太祖皇帝曾下旨,但凡是良田,皆不许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