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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仙发现洛兰把她带出了学校,站在城市中心的钟楼上,两人头上一轮骄阳,足下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她身侧,就是少年披着披风,静立在身旁。他兜帽下的脸色越发苍白,仰头望着湛蓝的天,抬手想要摸一摸天空,可分明是触手可及的地方,却也遥不可及。
仙仙也感觉到他所在的地方很近,却是她走不进的一片世界。
她便弯了弯眼睛,扯着他的衣袖问:“我们还要上课呐。那么早带我出来做什么?”
洛兰回过神来,垂眸斜睨了她一眼,轻嘲道:“上学重要还是小命重要?”
他双手抱胸,懒懒的说:“菲尔斯家族的走狗都被我杀了,今天这事过去,你肯定会被血族逮捕追杀的,毕竟走狗们是因抓你而死。所以——从今天开始,为了安起见,我们都不用去上学了。”
看着仙仙张嘴还要说什么,洛兰直接伸手捂住她的嘴,很凶的说:“……你可别说你很爱学习?班级的吊车尾,我不想陪你一起上学一起死!”
他还要活着,一直一直活着,比那些讨厌的仇人们活的更长更久。
手下女孩温热的嘴唇蹭在他掌心里,莫名又痒又麻。
洛兰一愣,眯眼对上仙仙明亮的眼眸,那双眼睛可真好看,好像藏匿着星光和他。
他倏然收回手,把手掌放进披风里捏紧。
心里再度涌起什么情绪,少年扭着头不自在的说:“如果你非想去上学的话,也,也不是不可以……”
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真可爱。
仙仙心里低笑一声,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学着他的语气懒散的说:“啧,我干嘛要去上学?我的小命和脸都是很贵的。”
洛兰又是不自觉的看向她,正好撞上仙仙看过来的眼神,女孩小脸白白的,像雪团子一样让人想咬,那嘴唇红红的,让人想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