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 / 2)

陈永亮趁四下无人之际,他从梁思晴的后背绕到梁思晴跟前,用手捂住梁思晴嘴巴说道:“如果你敢叫出声来,你就别想活着回去!老子现在一无所有,光脚不怕穿鞋的,你最好配合着些!”。

梁思晴看着陈永亮黑着一张脸,凶相毕露,心里凉了半截,自知凶多吉少。她心里暗骂道:死昊天!滚哪去了?你老婆快死了!知道吗?

脑子里还不得不跟陈永亮周旋着,她现在总算明白:陈永亮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见梁思晴没敢吱声,陈永亮便“押着”梁思晴回到自己宿舍(其实,就是搂着梁思晴回到自己宿舍,动作非常的暧昧!雨依然稀里哗啦的下着!其他老师,早就离开学校了!

而且陈永亮搂着梁思晴,也没给人有不妥的感觉!毕竟,他们曾经是情侣,谁知道这个时候,又在唱哪一出?)。

这一幕昊天早就看在眼里,之所以不出面,是有其它想法的!

梁思晴被陈永亮“押着”回他宿舍,心里七上八下的!近乎崩溃!她心里最清楚陈永亮“压着”她回宿舍,要做什么?

当陈永亮的手松开她嘴吧的那一刻,她不管是否有生命危险,直接大喊道:“昊天!你死哪去了!我快死了!你知道吗?”。

“让你放手呀!疼!”陈永亮听到梁思晴大吼大叫的声音后,便扬起手,打算甩梁思晴一个大耳光,然后再踹她一脚。

可他扬起的手,还没碰到梁思晴的脸,便被昊天扣住了,昊天用力一折,陈永亮两眼直冒金星!

但他还不死心,眼睛死死地瞪着梁思晴,嘴里问道:“你是不是跟他订婚了?”。

“我干嘛要告诉你?”梁思晴没好气的反问道。

陈永亮忍着剧痛,用力甩开了昊天的手,以最快的速度,冲到梁思晴跟前。用双手死死的掐住梁思晴的脖子,嘴里吼道:“你到底说不说?哈!”。

陈永亮存心要置梁思晴于死地,用尽全力死死的掐住梁思晴的脖子,梁思晴的脸瞬间由红转白,她用手不停的拍打着陈永亮。

昊天见状,暗骂自己大意了,他迅速地向陈永亮的裆部踢了一脚,陈永亮吃痛的叫了一声,掐住梁思晴的双手微松,昊天趁机掰开陈永亮的双手。

梁思晴则用手摸着胸口,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陈永亮被昊天掰开掐住梁思晴的双手后,才发觉自己的裆部隐隐做痛,鲜血染红了裤子,他一下子晕死过去。

梁思晴见状赶紧打了120,并报警了!

民警接警后,便迅速来到案发现场-滨海大学!

等120把陈永亮送到滨海市医院后,民警便带梁思晴和昊天去滨海市公安局做笔录。

梁思晴跟昊天两个人,跟民警来到公安局后,民警率先叫梁思晴做笔录,因为梁思晴是本案的证人,不是当事人,做起笔录来相对简单些。

在做笔录的过程中,梁思晴把前因后果,全部告诉了民警,昊天是因为要救她,才伤了陈永亮。

民警做好笔录后,其中一个民警对梁思晴说道:“按照你的证词,似乎是受害人,事先动手的!而嫌疑人黄昊天是为了保证你的人身安全,才出手伤了受害者。

但是,你跟他们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你的证言不能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依据。受害人还在昏迷中,黄昊天很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为了防止他逃脱,我们要对他先行拘留看管。

希望你能够理解,我们目前还处于取证阶段,如果有其它证据能够佐证你的证言的话,那么我们一定会放黄昊天出来。

相信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一定会秉公执法!”。

“那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够佐证,我的证言呢?”梁思晴问道。

“这是我们工作上的事情,不方便透露!”另一个民警笑着解释道。

梁思晴从民警的办公室里出来后,昊天便被带到审讯室,由侦查人员讯问昊天,在讯问昊天的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侦查人员首先讯问昊天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昊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昊天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问明昊天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昊天便如实供述,一一交代清楚。

给昊天做完讯问笔录后,侦查人员告诉昊天,他有可能涉及到刑事案件,怕他逃脱,要对他先行拘留。

“等等!”梁思晴看到昊天被民警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整个人近乎崩溃。

“你还有事?”民警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