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两难境地(1 / 2)

我在大明长生 江无迹 1018 字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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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继任的君主,生长在深宫之中。

人性中善良和邪恶的一面,不能够完全得知晓。

只怕一旦施行的错误刑罚,误伤了善良之臣。

臣子如果有敢上书施行肉刑的人,文武群臣应当及时上书弹劾,将此人处以重刑。”

周易终于等到这个圣旨念完,嘴角边才露出了微笑。

周易看着东方的太阳,还未完全升起,心中想着,还能回家躺床上,睡一个安稳觉,也还不错。

却不想朱元章就这个事情,又开始了详细解说。

其实,朱元章要免除肉刑,不仅仅是对他孙子朱允炆依据《周礼式的神棍断桉,不够满意。

朱允炆是以仁慈知名,扬名在外的,就算是断错了桉件,也不会产生无可挽回的后果。

朱元章禁止肉刑,更多的是怕后代的君主,出一个纣王这类的暴君来,从而毁掉大明江山。

细品朱元章的话语,虽然通篇写满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

但也充满着作为州官,能够保证不会点出火灾的自信。

朱元章虽然一生之中,实行过无数严酷的刑罚,从施行刑罚严酷性的角度,被称为“暴君”丝毫不过分。

但若是站在朱明王朝长治久安的角度看,细细数下来,洪武一朝,所有被杀的人,都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的。

甚至站在百姓的角度,其中被杀的很多人,都是对百姓有益处的。

杀人能解决一时的问题,但解决不了一世的问题。

饱经人世沧桑的朱元章,在执政时期,法外施刑,用来解决问题。

把江山交给成长于后宫之中的朱允炆时,也不得不将肉刑废除。

这何尝不是一种无奈!

周易心中叹了一口气。

从理性意义上讲,唯有发展,让人命“值钱”,才会有更少的人选择以身试法,才能真正地改变大明的法律环境。

这也是周易一直努力,想要做到的事情。

当然了,对某些穷凶极恶的行为,施行严酷的惩罚,也是非常必要的。

虽然的确用处不大,但至少解气……

周易终于等到朱元章唠叨完了这个肉刑的问题。

本以为能够散朝回家,睡回笼觉了。

没想到朱元章一挥手,方才念半天圣旨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

周易挠了挠头,这句话倒也没什么问题,“贤能”的丞相存在,“小人”的数量也确实不少。

“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及时劾奏,处以重刑。”

这段话,简而言之,就是废除丞相。

丞相制度的废除,纵观有明一朝,确实是对朱家天子的地位,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即使是在大明中后期,声称“我非宰也,乃摄也”的张居正,随着自身的死亡,也终于被清算,而不是依靠手中的强权,形成四世三公的局势。

即使是在大明的最后期,崇祯皇帝也能将朝中的六部尚书随便杀着换。

不过,没有宰相作为文臣领袖,无疑是对皇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