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这是要硬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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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远笑笑,从裤兜里掏出3块,递给周叔,“周叔,同样的,给我来一份,谢谢!”

“等着!”周叔收了钱,看了看他,摇摇头,走了!

夏志远回忆一下,每次这个小丫头来这里吃米粉,周叔从来都没收她的钱,从三岁多一点,到现在四岁出头,一年多时间,几乎每天都会来,有时候一天三顿都是在这里吃的,算起来,平均一天最少都是两顿,至少365天,一天3块,1000多块啊!

但是,现在周叔要的,只是今天这顿的!

米粉烫得很快,一会儿就端了上来,粉的量还是很足的,“先说好,我这店里的东西,必须吃完的,不能浪费!别给孩子一个坏的榜样!”周叔说完,就再也没理夏志远。

夏志远拿起筷子,开始吃米粉,如果换作原身,这样的米粉他是绝对不会吃的,但夏志远吃起来,毫无违和感,就像——饿死鬼一样,最后将碗里的一切,吃得干干净净。

虽然过程中,周叔一直没有理夏志远,但他时不时的还是在看的,越看越觉得这个夏志远不正常,他怎么可能会吃得干干净净的?要知道,以前他是从来看不上这里的米粉的!但是小丫头喜欢吃,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自己从来不吃!

小丫头也一点都没浪费,这对父女俩,保持着神同步,这是周叔根本没有见过的场景!

这小子,是酒还没醒,还是人傻了?自己这店在这里开了很多年,以前他也不是没进来过,有时候小丫头在这里吃了东西没回家,都是在这里,他来带回去的,可他从来不吃自己家店里的米粉的!

夏志远带来的产权证,就放在桌上的,周叔从一开始就看到了。

“怎么?家败光了?昨天不是还带了家里不少的好东西出去卖了吗?又赌光了?现在连房子都要卖了?”趁着收碗的间隙,周叔问到。

“是啊!败光了!还欠了5000多的外债!”夏志远回忆一下,原身现在的欠债,高达5336块夏币,比他前世欠的要少500块。

“卖了?你让她住哪去?送到你那个女人那里?”周叔停下了手里活计,又问到,“你看看你这爹当得,说你对她好吧,三岁以前是好的,三岁到现在说好,看起来也是好的!你有没有想过,送给那女人,这丫头会活成什么样子?唉,这丫头,命真是苦啊!”

“我准备先租个单间,家里就我们父女俩,一个单间就够了,我看看能不能找点什么可以做的,慢慢来吧!至于那个女的,您觉得我会把女儿送给她吗?迟早被她打死!我舍不得!刚刚来过了的,被我打走了!周叔你放心,无论再苦,也不会少了孩子一口吃的!”夏志远苦笑道,“想想,在今天以前,我真是一个混蛋!以后不会了,我带着孩子,好好的过日子,饿不死她的,我一定会把她养得好好的!”

“论别的,我不信你,但对悠悠的好,我还是信你的!可是你要卖了房子,你那妹妹怎么办?她放假回来住哪里?你那女人也真的奇怪,自己生的,你打她,她就拿小丫头出气,我还真没见过这样当妈的!你那房子,多大来着,准备卖多少?这两天倒是有人在找房子。”周叔摇摇头,也不知道是不是相信他说的话。

“产证上面是140平,您也知道的,这个小区的房子,产证上的面积都不正常,实际上我这房子是190平!就按市场最低的价格卖。妹妹的话,我租在哪里,她就跟着在哪里住吧,换个地方,也许会好点!”夏志远说到,原身有一个妹妹,他在户口本上看见过名字。

“这样的话,按南区这价格,那才不到2万啊!”周叔说到,“唉,要是在北区,怎么说也可以卖到几万块!”

“够了,我早上想了一下,还清外债,还剩一万多块,做点小生意,还是有点启动资金的,租个单间,一个月也就三十块钱,要是开个小店的话,要是租的店铺租得好点,说不准还能直接住在店里。”

“本本给我吧,2万,算我借给你的,银行的利息标准,什么时候有钱了,什么时候来把本本换回去!但是房子我不会给你住,我租给别人住,你到时候想拿回本本,提前一个月通知。”周叔想了想,说到。

“周叔……”夏志远一听,呆愣了一下。

“不要叽叽歪歪的,我也是看在小丫头可怜的份上!什么协议什么的,我没文化,你自己写一份我按手印,同意的话,明天我去取钱给你!”

“周叔,谢谢!给我一年,最多一年时间,我一定会把本本拿回来!这恩情,容后再报!”夏志远起身,郑重地给面前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行了一个礼。

小丫头一直没有说话,看到夏志远行礼,她也跟着一样行礼。

夏志远跟周叔谈好之后,就带着小丫头出门了,出门的时候,眼角瞄到了一个日期:2003年2月23日!

时间是早上10点整!

刚出门,走了一会儿,就遇到了熟人,原身的熟人!

“志远,晚上,老地方?”那男人叫钟云,狐朋狗友之一,“怎么这丫头还跟你一起?不是说给林沫了吗?”

“不去了!没钱了!”夏志远对原身这些熟人,根本没有兴趣,看中的都是自己的钱,算起来,原身一开始也没多少钱,夏志远并不想着为他找回场子什么的,两三百万的家产,算什么啊?

“有钱没钱不要紧,你不是还有房子嘛,再说了,这丫头也值不少钱呢!”钟云说道,他没发现夏志远的眼神渐冷,已经有了杀意,“我告诉你,有人就想要这么一个丫头,几千块钱呢!”

“你找死!”夏志远抬脚,一脚将他踢飞两米远!“不想死就滚!别惹我,别忘了,我不会杀人,但我会把人打成什么样子!”

“操!”钟云好不容易爬起来,“你以为你还是那个怀揣几百万的有钱人?我呸,也就是我看你还有一个房子,还值几个钱,我才跟你说两句!你还当自己……”话都没说完,夏志远上去又是一脚,将他继续踢飞!

一顿拳打脚踢,打得可爽了。

这年头当街打人,别人都绕着走,也就是看一眼就走了。

这要是在北区,早就有人上来问了。

也对,这是南区,街道打架算什么?群殴都很常见!

甚至到了夜里,械斗都是有可能的!

贫民区就是这样子的,原身这丫的,继承的资产也不算少,为啥不搬去北区?南区多危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