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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殿下,此战一开,我大明在海外番国的威信,将荡然无存!”
“并且还打乱陛下结交万邦的计划,还请殿下三思啊!”
永乐八年,锡兰岛海域。
远洋船队旗舰,宝船指挥室。
远洋宝船指挥使郑和,抱拳再次请求。
在其对面。
朱高煜看也没看他,自顾自的穿着铠甲。
朱高煜,洪武二十二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了永乐大帝第四子,生母徐氏。
知道自己来到的年代,所处的身份,朱高煜心里那叫一个高兴。
前世孤苦穷了大半辈子,30多岁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死之前都是个黄瓜大小伙。
活的太憋屈了!
这辈子摊上個好爹,啥都不用干,以后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简直太好了。
朱高煜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干的。
为了防止出意外,老头子造反的时候,他就在家里呆着,啥事儿也没干。
哦,也不是没事。
他要兼职奶爸,照顾因为大哥大嫂忙碌,没时间照顾的小朱朱瞻基。
同时身上还背负着,老爷子交代的一个使命。
一旦老爷子失败,朱高煜就要立刻带着朱瞻基,隐姓埋名,远遁他乡。
可惜这个艰巨的使命,朱高煜是没机会完成了。
自家老爷子被老朱画像搞了一回,吃了几次亏后,不知道打通了哪根筋脉,一下子开了窍。
一路火花带闪电杀进了金陵,要跟自家的大侄子,来一个亲密的接触。
可惜,大侄子不见了,至于是失踪了,还是死了,那只有老爷子心里清楚了。
朱高煜也被老爷子这个王者,一路带着起飞,成为了大明最尊贵的亲王。
在成为尊贵的亲王之前,朱高煜心里没有任何想法。
先不提能不能争过老大老二老三他们,就他所处的这个位置,就非常尴尬!
他爹排行老四造反成功,要是他这个老四在当了皇帝,后面就要乱套了。
也因此,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娶几个漂亮的媳妇儿,好好的享受奢靡的生活,顺便让老娘徐氏多活几年。
然而金手指的出现,打乱了他原有的计划。
刚穿越那会,朱高煜也期待过自己的金手指。
可无论他怎么呼唤,尝试各种姿势,愣是连个金手指的毛都没有。
就在他已经放弃,准备选择咸鱼的人生时,金手指又突然降临。
他这个金手指并非是系统,而是一个无上下左右东南西北的模糊空间。
在他被封为越王的那一刻,他的脑海,就如同开天辟地般,炸开了个空间。
朱高煜还没有来得及惊喜的查看,文武百官的朝拜和道贺,又引起了空间的一阵震动。
缕缕玄黄之气,凭空出现在空间中,慢慢演化出了一片土地。
朱高煜事后研究,发现演化的这片土地可以耕种,生长周期也比外界短上许多。
并且是傻瓜式的意念操作,非常方便。
如果在耕种期间投入玄黄之气,种子的生长周期会更短。
持续不停的投入玄黄之气,小麦三天就能成熟收割,而且产量也非常高。
可惜就是当前的地少了点,不然大明第一粮商非他莫属。
有了金手指,朱高煜内心就有了触动。
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他不想要是骗人的。
可自己有几斤几两,朱高煜心中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