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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妙锦是中山武宁王的女儿,从小被徐达大将军放在手里面,像块宝一样,哪儿能让自己最喜欢的三女儿去做那挨饿的事情?
而女子家家的又不允许乱走乱跑,所以早在大姐跟随燕王四处奔走之时,徐妙锦就一直待在魏国公府,一直待在那个一亩三分地,连京城都很少出,自然是不知道天下百姓的疾苦。
不过徐妙锦也不会说出何不食肉糜这种话,他听了朱松的话,只觉得心中像是压了一块石头一样,自己之前一直看不起的这个韩王殿下好像比自己想象的要高尚多了。
“殿下说的对,如果我是难民的话,我也会吃这个东西,是我错了,我和你们一起干吧,来秋月你也别闲着!”
韩王妃本来还想拒绝,毕竟人家只是假成亲,也不是真正的嫁到了韩王府,说白了,充其量和自家殿下也就是朋友关系。
可是见着徐小姐这么激动,这么积极,韩王妃也想,这徐姑娘和殿下多待一会儿,两个人的感情也能好一点,便把到嘴边的话,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来人啊,再拿几个盆来要大盆,洗脸盆也行!擦干净了送来!”
没一会儿这盆子就送了过来,徐妙锦拿着一根铁钎放在手里,看着朱松搓玉米的手法有样学样,一开始的时候的确十分坎坷,总是戳着戳着就卡住。
可到后来徐妙锦是越干越顺手,连朱松看了之后都忍不住直点头,这徐妙锦天生就是个操持家务的苗子。
“做的不错,我可是听四嫂说,你平常在家里面娇生惯养的不沾一点阳春水,却没想到你干起活来还挺像那么回事!”
徐妙锦听了之后,白了朱松一眼:“你以为就你会干活啊,我也懂着呢好吗?当初我爹躲在火房里面偷偷的吃烧鹅,那都是谁给打的下手,都是我给打的下手!”
“不过呀,这个东西要真是能达到亩产千斤的状态,那岂不是这天底下的百姓都种这个,谁还种大米和小麦?”
朱松听了之后笑着解释道:“当然有人会种大米和小麦的,只要还有人买就会有人种,而且这玉米虽然能吃,不过的确不如大米和小麦来的更好吃。”
“灾荒年间这些就是主要的救命粮食,平常的时候若是谁家达官显贵想尝尝鲜儿,去集市上买一些也不是不可能,反正又不是家家只有一亩地,就算是一亩地还能一分为二呢,这边种稻米那边种玉米呗。”
“而且这大米在不同的地方种出来的味道和产量也是不同,在开原那里的土地肥沃,种出来的大米比起南方的大米都要大一些,产量也要比南方更高。”
“我们现在面前摆的这些玉米都是些小意思,这玩意儿要真是拿到开原那么肥沃的土地去种,那到时候这玉米棒一定比现在长的要好!”
“只不过这玉米最大的优点并不是产量高而是容易伺候,不像大米和小麦那样就像是娇贵的富家千金一样,这玉米不挑旱地不挑食,只要有块土它就能长就能结出粮食。”
“所以呀,江南富庶之地平常喜欢吃这个东西的人应该不多,江南该种大米种大米,该种小麦种小麦,反正是国家以后要用来赈灾和填饱肚子的粮食,就挪到北方去种也行,反正一直也是北方的天灾人祸相比起南方要更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