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吴明的日记,邬思道的杀神之局(1 / 2)

风四娘去处理俘虏。

韦青青青去隐仙岛听琴。

陆小凤去翻隐形岛的酒窖,拉着沈浪等人饮酒,自古法不传六耳,佟林潜藏的秘密,不是所有人都能听。

知道的越多,就越麻烦!

呃……

江湖规矩确实如此,但佟林真的不在乎这些,谁都可以随意听,如果真的法不传六耳,何必要告诉沈炼?

难道沈炼是秘族?

沈炼当然不是。

除非有个秘族是“龙的传人”。

什么日、月、星、童、神箭遗族、魔剑遗族之类的,与沈炼无关!

按照往日的习惯,沈炼可能会邀请陆小凤和沈浪,但如今情况特殊,沈炼觉得佟林身上的秘密满是麻烦,而且是涉及到秘族传承的麻烦,知道的人,便算是入局,踏足到麻烦的漩涡。

如果是寻常的麻烦,沈炼不介意找陆小凤帮忙,秘族的麻烦,沈炼决心还是自己扛,正好借机历练武功。

在这种心思之下,最终与佟林论道的只有沈炼,还有倒酒的左诗。

经历的高手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尽快提升实力,未来大幕拉开,难道在别人激战时强势围观,激情解说?

事不过三。

庞斑和关七的战斗,一次。

张无忌和八师巴的战斗,两次。

佟林吴明韦青青青的战斗,三次。

这是最后一次!

“大师兄,你藏得够深的!”

沈炼给佟林倒了一碗酒。

这碗酒足足有半斤,里面掺着一两奇鲮香木,一两十香软筋散,还有一两鸡鸣五鼓断魂香,由于下药太多,看起来好像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油炒面。

佟林皱了皱眉头。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吃,虽然知道这碗酒被下了各种迷药,但色香味实在是太过完美,忍不住想要喝两口。

“师弟……这个……”

“师兄放心,我从不用毒!”

沈炼理直气壮,因为确实没下毒!

碗里是迷药。

迷药和毒是不同的概念。

比如段誉吞服莽牯朱蛤,号称自身百毒不侵,但扛不住迷药迷香。

比如张无忌九阳神功大成,号称自身百毒不侵,面对十香软筋散,仍旧是筋酸骨软,昏迷足足一夜时间。

所谓的“百毒不侵”,肯定有针对他们的漏洞,比如迷药、春药。

就算头上顶着三百个主角光环,是龙傲天中的龙傲天,拿断肠草七星海棠金波旬花炒菜吃,也惧怕春药。

春药不是毒,是奇遇!

尤其是在女色方面的奇遇。

世上没有绝对的百毒不侵,因为世上不存在完美,万事万物均有破绽,既然有破绽,就肯定有应对之法。

这个道理,佟林当然明白。

唉!

看来这次给师弟的刺激太大,不让沈炼泄泄火气,日后肯定有麻烦。

佟林端起酒碗,拿了个汤匙,品尝这碗特制的“油炒面”,迷药是左诗亲手调制的,效果不敢保证,却把自身味道融入酒香,别有几番特殊风味。

“味道不错啊,不过我品尝到一股异样的苦味,还有焦糖的味道,这东西是怎么做的?能不能再来一碗?”

佟林看过皇宫所有藏书,踏遍中原西域千山万水,见识不可谓不丰富,脑子堪称百科全书,别的不敢保证,在美食美味方面,绝对是见多识广。

酒碗中的苦味,他没品出来。

他没吃过、没见过、没了解过!

沈炼笑道:“这是吴明岛主算计某些海外商船,得到的特殊商品,按照当地人的语言音译,叫做咖啡。”

“味道虽然有些苦,但有非常好的提神效果,缺点是不能多吃。”

佟林快速分析出咖啡的效果。

“大师兄,我最先的问题,你确实是我大师兄佟林,不是被某个活了数百年的老怪物,借尸还魂了吧?”

“我当然是佟林!你可能知道童氏一族的故事,我有相关的血脉,但不是来自我爹,而是来自我娘,我娘是童氏一族成员,她本名叫童飘云!”

佟林略有些不好意思。

根据这个时代的命名规则,有句话叫做出嫁从夫,她母亲的名字,就会改名为佟童氏,着实有几分别扭。

沈炼惊呼道:“天山童姥?”

佟林呸了一声:“胡说什么呢,天山童姥是巫行云,我娘是童飘云,两人没什么关系,我娘不会武功。”

“大师兄,你继续说。”

“在你眼中,秘族或许很神秘,实际上没那么利害,嗯……我记得你有一匹优良的宝马,就用马做比喻。

马有各式各样的血统,有的马奔跑速度快,有的马擅长穿山越岭,有的马身材高大擅长短途冲锋,有的马勇猛好斗利于战场,有的马平平无奇。

所谓秘族,就是相似的道理。

有的擅长观星占卜,天人合一。

有的喜欢欣赏明月,吸收月华。

有的能以太阳真火淬炼精气神。

有的具备超凡脱俗的动态视力。

还有的勇猛善战,越战越勇,受到的损伤越大,爆发的力量越强。

你应该知道一个道理,只要涉及到血统问题,定会出现两种理念。

一种是排外、提纯;

一种是交融、混血;

每种理念都有人试验过。

比如月族和日族生下的孩儿,与星族成员成亲,就能孕育出同时包含日月星三族血脉的婴孩,如果和童氏一族魔剑遗族联姻,能融合更多血脉。

还有的钻研心法秘诀,或者用别人的鲜血炼丹,乃至于吞噬血肉。

江湖中与血肉相关的心法,比如血影神功,大多是某些疯狂的秘族成员创出来的,目的是融合全部血脉。

按照他们的设想,所有秘族拥有共同祖先,如果能融合全部血脉,就能得到先祖的赐福,能够长生不老。

这些家伙后来被人围攻而死。

我去沙漠之甍的时候,顺路去了一趟权力帮,观察过他们的传人,他是李沉舟的结义八弟,名叫司马风。

这家伙貌似忠厚,暗藏奸诈,早就盯上李沉舟的天怒剑,天怒剑能吸收敌人精元气血提升功力,和血影神功是天作之合,这家伙早晚必然背叛。

至于我本人,没那么厉害。

我生父早亡,虽然留下诸多资财,但当时还处于乱世,朝不保夕,家产一夜间被掠夺,母亲带着我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