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徐雪英回来的很晚,回来后就扑在床上哭了很久,不管其他知青怎么劝怎么问,她都没说一个字。
晚饭也没吃。
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吧,徐雪英一直很消沉,一个月后她就返城了,手续办的急匆匆的,连同室的女知青都不知道。
那一段时间,秦绍强也没有出现,秦母对外的说辞是儿子晚上起夜,不小心摔伤了腿。
结合这两个人的表现,就衍生出来徐雪英和秦绍强情感纠葛的版本,大多数人认为秦绍刚做坏事了,他的断腿就是惩罚。
万干红和徐雪英的关系很好,心自然是偏向徐雪英,对秦绍刚这个弟弟百般看不上,就把这件事写信告诉了秦绍刚。
无凭无据的事秦绍刚不能定秦绍强的罪,也就渐渐地淡忘了,这会脑海中突然就出现了这件事,再结合秦母的行为,可以实锤了。
看样子歪打正着,还挺好使。
秦为民的小眼睛已经360度狂转了N次,为了亲生的种他得有所取舍了。
“我不用你管,你弟不用你管,你妈是亲妈,她你不能不管,养她的钱你得出。”
贼不走空,高低得薅一嘴毛。
秦绍刚问派出所同志,“父母多少岁子女应该赡养?”
“父母60岁以上或没有生活能力时,成年子女要赡养父母。”
秦绍刚说:“我妈一没到六十岁,二是有生活能力,还能下地挣工分,不属合赡养条件。等她六十岁,规定多少钱,我就出多少钱。”
秦为民都不敢相信,这还是那个傻小子吗?怎么说到哪都有话堵着他?以前,可是予取予求。
其实秦绍刚一点也不傻,以前是部队上的人,真要闹起来影响不好,秦绍刚对军营还是很眷恋的。
现在不是部队上的人了,无业,闹翻天他也不怕。秦绍刚觉醒了,秦家人就无计可施。
可这个保证还是要写的,秦绍刚先前支出的三干多块钱不予收回;秦家不能以任何借口向秦绍刚索取钱财;秦母满六十周岁之后,秦绍刚要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双方都在上面签了名字,按了手印。
这边一结束,楚闻松开口了,“轮到我们了吧?来来来,看把我们殴打成什么样了?打算怎么解决?”
楚闻冬脸上身上有大面积淤青,鼻子上的血已经凝固,弄花了半边脸。
腿一瘸一拐的,不太敢走动,胳膊上也是,苏忆安“合理怀疑”,胳膊骨裂或者脱臼。
首先,得去医院做个检查。
一听说去医院,秦为民一百个不愿意,医院好人都去不起,不是这儿毛病就是那儿毛病,何况是楚闻冬这样式的,他们是真动手了。
噢,当场抓到了,楚闻松还能让自己的亲妹妹咽下这个明亏不成?
“警察同志,那就公事公办吧,我们已经报案了。”
警方这里的处理很简单,带伤者去医院检查,然后根据医生出具的检查报告定秦绍强的罪。
若是伤情轻,会是拘留,承担伤者的经济损失;若是造成轻伤及以上,会是三年刑期,那是会坐牢的。
坐牢?秦绍强的人立马就怂,抓住秦为民的胳膊,如同杀猪一般,嚎的惊天动地。
“爸,我不坐牢,你救救我,给她们钱就是了,坐牢我就毁了。”
不是毁了,而是没有在外面自由了,在外面是少爷,去了里面凭他那个怂样,估计狗熊不如。
“给钱给钱,咱家哪有钱?”
秦为民的意思哭一哭穷,能少赔钱,那可都是钞票啊,从秦为刚手里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