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毅双目一亮,他当然知道雉鸡这种禽类,心里暗暗腹诽:沙固这粗货真是走了狗屎运,他只会浪费了这美好的东西。不由催马跑了过去笑道:“沙固!给我看看!”
“不行……给你看了,你就不还我了!”沙固一把就将雉鸡塞到马背上的搭裢里,他现在总算是清楚庄毅的人品了。
“不能塞袋子里啊,羽毛都弄断了,还有个屁用!”庄毅看到,差点急哭出来,他太想要这只雉鸡了。
看他这猴急的样子,沙固再粗陋的人,心里也有底了,面上越发的得意,估摸着可以狠狠敲一笔,当下大笑道:“嘿嘿……想要也行!你把从索迪那骗来的军弩给我,这雉鸡就给你!”
“什么?你娘的胆子可是越来越大了,居然要挟勒索到我头上来了!好吧……成交!”庄毅无奈地从腰间摘下军弩,二人是一手交弩,一手交出雉鸡。
庄毅喜笑颜开地接了过雉鸡,拿在手中翻来复去地看着,中箭的地方是在雉鸡脖颈之下,还好,这可以收获很多的华丽羽毛。他生怕沙固反悔了,立即小心冀冀地弯曲了雉鸡尾羽,单独放入了一个搭裢,挂在了马背上。夏日的草原,青草过于茂盛,蚊蝇野虫也是很多的,只要有站定的人或是动物,它们就会欣喜若狂地嗡嗡鸣叫着,成群结队地扑上去围攻。庄毅对这种东西十分厌烦,挥手不停地驱赶,百十步外又出现了七八只野狗,一溜小跑着迤逦而去。
这种爱吃腐烂臭肉的肮脏家伙,草原人是不喜欢它的,也不愿意猎它,庄毅太清楚这种恶心的动物了,自然懒得理会。在危机四伏的草原上,每天都在发生互相猎杀的故事,遗留的尸体会腐败变质,滋生病菌瘟疫,若没有它这个草原清洁工还真是不行,野狗们其实也可以很骄傲地活着。可是也有令它们畏惧到骨子里的天敌,那就是豹子。
是的,豹子!而且是一头小牛犊子般的黑豹,在那群野狗之后,猛地一跃而出,急奔而去。庄毅看到它了,身后的士兵们也都看到了那矫健的黑色身影。这头黑豹太不聪明,它的命运注定不会好。
“好家伙!追……”庄毅呆了一呆,兴奋地大喝了一声,猛一踢战马,就追赶而去。他双目紧盯着那头黑豹,唯恐走失了,同时双腿控马,从背后摘下弓箭,进入等发状态。
边武和沙固也打马跟了上来,士兵们狂追不舍,后队的保恩见此,以为第二轮的围猎开始了,便传令呼应和骨奴与术里后,也带着麾下的室韦士兵们跟了上来。
短距离奔跑,黑豹的速度那真是迅疾如风,庄毅的战马有点跟不上了,短时间内便由百步拉开到一百八十步之外,这个距离,庄毅完全没有一箭命中的把握。不过他并不担心,豹子的速度需快,但它的耐力是不及战马的,总有疲于奔命的时候。
很快,那头黑豹钻入了山脚下的密林,庄毅催马紧追跟了进去,好在林中并无荆棘,只有高不足两尺的蒿草,黑豹无法隐藏踪迹,庄毅始终远远地吊着它。可那黑豹总算是不笨,它自然也看到密林的另一头也有人,便悄然改变了奔窜的方向,朝山上去了。
距离虽拉到两百多步,庄毅仍不打算放过,继续跟踪狂追,眼见那黑豹的速度开始放缓了,它冲过一处山嘴,出了密林的范围,顺山岗向着山顶上去了,那里树木稀疏,草丛茂盛,看样子黑豹的体力已大不如前,想找地方躲藏了。
庄毅心里一喜,再次加快马速冲上了那处山岗,依稀见黑豹出现在山岗下的洼地草丛里,又将遁入另一片密林,这一追就是十余里地,终于又出了密林,黑豹的身影在草丛中时隐时现,脚步开始有些踉跄虚浮,体力已消耗到极限。庄毅心里狂喜,与黑豹的距离也渐渐拉近。
直到一百步,庄毅张弓锁定目标,却不急着射出,费了这么大力气,就是为了这黑豹的皮毛,若射肚腹那就太浪费了。八十步了!他终于瞅准了机会,就在那黑豹惊恐怒吼着回头张望,意图改变方向逃离的一瞬间,毫不犹豫地一箭射出,“扑”地一声正中那黑豹的碧绿眼眸。
黑豹哀嚎着一甩脑袋翻滚在地,打了几个滚,试图爬起来,但终是作无用功,像醉酒的壮汉似地无力倒了下去,只剩下肚腹还在上下起伏,却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庄毅大松了一口气,抹了一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打马缓步上前,摘下马背上的擒成枪,轻轻拍打了一下黑豹,见它再也无力动弹了,这才面带喜色地正要下马,拖了这黑豹回去。忽闻一阵阵战马的嘶鸣,夹杂着人的怒吼声,兵器相击的声音,随风隐隐约约地传来。
庄毅闭上眼睛侧耳细听,渐渐判明了,这似乎不是自己来路那边的声音,而是在自己的正前方,那里是高低起伏的碧绿原野,并没有半个人影。难道是契丹游骑……这让他想起术里曾说过的话。想了想,他又下马伏地,将耳朵贴在地面上细听,果然有难以感知察觉到的轻微震动,这说明战场至少在四五里外。
这个距离暂时还是安全的,他干脆坐在地上休息休力,任由战马自行啃食地上的青草,决定静等沙固和边武带人赶来再说。
很快,沙固和边武到了,这时风停了,二人显然没听到任何声音,乐呵呵地上前察看那头黑豹,庄毅唤住了他们,简单地交待了事情原委,让沙固看着黑豹,让边武去通知术里与和骨奴二人,便翻身骑上已经恢复了体力的大黑马,循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找了过去。
空旷的草原上,一点点声音都可以传出很远,他打马小跑着足足行了五六里地,终于望见了两里外的战场,当即驻马一处山岗远望,只见近千身着黑衣皮甲,手执弯刀的骑兵,正在四下围攻一处高地上列了车阵而战的两百余士兵,这绝不是奚人。
那些黑衣骑兵们显然是契丹人,青色的大旗上皆是黑色的狼头图案;而高地上的另一方,则未打旗号,看不出是什么人,士兵们统一身着蓝色的战袍,外披铁甲,装备颇为精良。他们人数虽少,但仗着外围首尾连接成一圈的大车,列成了牢固的环形防御阵地,还能勉强支持,奋勇抵抗,暂未有弃阵逃亡的迹象,但形势已经是岌岌可危了。
虽然看不出被围攻的是什么人,但契丹人是奚人的大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会是庄毅防范的敌人,不需要犹豫,庄毅已分清敌我,但自己的人手还没赶来,自己一人此时插手是否合适?
可形势是越来越危急了,那些蓝衣的士兵们兵力毕竟还是太少,要对抗五倍之敌,随时有可能崩溃逃散。自己既然遇上了友方,那么先助他们一臂之力,缓解一下危机,等术里与和骨奴带人赶来,应该是可以驱逐契丹人了。
“擒龙枪啊!今日是你饮血开锋的时候了!”庄毅喃喃低语,他可并没有什么好害怕的,这些契丹人,迟早都要对上他们,见识一下他们的战力也好。
想到就行动,庄毅打马调头,从另一边下了山岗,他早已看到了契丹人的狼头大纛,那是指挥官的位置,决定来个突袭,玩个擒贼擒王,成不成功是另一回事,只要搅乱他们的指挥就达到了目的。
有意思的是,交战的双方都没有在战场外部署游哨,这肯定不是狭路相逢,而是一场伏击战。庄毅也因此顺利地接近到狼头大纛里许之外的坡地上,他检查了一下装备,张弓拱箭,嘴里又横叨了一支,这才双腿猛一夹马腹,顺着风向冲下了小山坡,马速瞬间提升到极致。
迅速接近了契丹人外围百十步之外,庄毅只来得及射出两箭,射杀两名敌骑,已只剩下七八十步的距离,也迎来了被惊动的契丹士兵们一阵箭雨,他低伏在马背上,手中长枪一阵左右拔打,有惊无险地冲过三十步,一轮箭雨。
迎面三十余骑离队迎战上来,这群契丹士兵们的装备相当好,皆身披青幽幽的铁甲,手持铁棍、狼牙棒、铜锤等重武器,这显然是那军官的亲卫,因为这种重武器是需要大量精铁,技艺高明的铁匠才能打制的出来,一般的牧民出身的士兵绝对装备不起。
而草原上资源稀薄,铁矿更是罕见,就算是有铁矿,契丹人又根本不懂得如何开矿,基本上是采取以货易货的原始贸易方式,从中原获得。可见他们的生存方式异常落后,根本就是一个原始部落联盟,就更别谈有什么部落文明了。就算后来是有,那也是在阿保机之后,并渐渐从中原学习,用尽手段从中原招揽人才,这才建立了封建文明政权,升级到帝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