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声音发糯,一听就是巨大的疲惫过后,身体在指挥大脑摆烂的状态。
陆寅叫司机先回去,自己通过门禁,进了简之颜的家门。
这是他第二次来,上次是半年前,把喝醉的简之颜送回来,他做谦谦君子,这次,进了门,看见前来开门的简之颜,连件晨缕都没穿,一条小裙子,与手臂一样长,正弯腰给他找拖鞋。
陆寅眸色暗了下来。
简之颜却浑然不觉:“家里的备用拖鞋,只有一双女士的,洪阿姨在穿,你先穿一次性的吧,回头我再买一双男士的。”
白色薄薄的一双,送到陆寅脚边。
因为角度,他从上面可以完全俯瞰两球,视觉冲击并不来自于弧度,而是瘀色,染了过重的媚意。
陆寅脱掉皮鞋,已经不是早上下船那双,简之颜细看,不止鞋,裤子、衬衣、西服,都换过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稀奇的。
“你是回过家了吗?”
陆寅知道她说的事自己一身新衣,“在办公室换的。”
“那吃晚饭了吗?”
“没有。”
“吃外卖好不好?”
简之颜前面走,拿着手机,准备点菜。
陆寅后面跟,两人一前一后,男人的眼睛,始终没离开简之颜的身上。
“这家吧,距离近,送得快,味道也不错。”她举着手机,忽然转身,陆寅在她身后,也丝毫没有刹车的意思。
身体一暖,简之颜不受控的,撞进了陆寅怀里。
“唔。”她差点扔掉手机,刚刚拿稳,就感觉腰间的小把手,让人给抓住了。
陆寅捏了捏:“这儿,你照镜子看了吗?”
简之颜诧异,随即反应过来,好气又好笑地问。
“你是故意弄出来的!?”
陆寅轻笑,完全是毫不心虚的默认。
海风日光堪比照相机,陆寅则把简之颜的身体,当成了底片,故意制造光影留念。
这个人,又坏又会,怎能不让人迷恋。
简之颜心里灌了甜蜜,嘴上还维持几分理智。
“你怎么这样啊,我过几天还要去面试那个广告呢,万一试装,让人看见,也太尴尬了吧。”
“那不正好,你可以告诉他们,掌印是陆寅的,”他低沉地笑,声音从她的肩颈中漏了出来,后面半句来不及说,可简之颜知道。
在娱乐圈,哪怕是陆寅的一条狗,都是知名大导的座上宾,更别说身上能印上陆寅掌印的女人了。
那结果,一定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她手中的手机,已经被抽走,扔在沙发里,随着脚步迫进,简之颜被逼角落,小腿踢到沙发扶手。
转瞬,身体失重,她被陆寅举抱起来。
一触即发。
简之颜有些意乱,但还是想起来,“家里没有那个。”
她说得声音小小,目光像只迷路的小鹿,惊慌里带着懵懂,陆寅停下动作,眉头狠狠一皱。
他拿出电话,带着点暴躁打给司机:“对,现在去买,送到简小姐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