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据说乌苏的爸爸已经汇款了,没有报警只是要求千万别撕票。
绑架罪很重,钱款都到了。
除了群演表示不知情的外,通过我和乌苏的口供。
其他几位几乎都判了十年以上,两位主谋小文小武都判了无期。
我问了一下建造偷工减料怎么判?
警察叔叔意味深长的说道:“这个绑架有证据,你说的那个只是口述。”
乌苏给了我七十万当做感谢费,拒收无果捐了山区。
我有时候在想,这笔钱当年要是直接赔的小文是不是就没后面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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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很多设定,这两个换日算是一个故事吧。
最初的设定,原文应该是农村孩子去城市学了点书。
然后回海边渔村支教,遇到真人秀拍摄团队。
被邀出海岛拍摄做配角,却发现事情真相的故事。
第一个换日的脑袋,和第二个换日的尾巴。
所以设定第一个换日用了沿海村庄,第二个故事只能接厦门海岛。
当然为什么出问题,原因是最开始不想调侃开发商而是另有其人。
但显然第一个故事这样写角色身份触界了,无奈拆分成了两个故事。
看结尾的处理感谢费拒收无果捐了山区,如果结合前篇想写一种尘归尘土归土的感觉。
捐给村里盖了小学,然后继续当个老师这样的。
让大家一个故事看两次真是对不起了。
调整心态写新故事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