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两个肉包吧。”
“等等……算了,还是来两个馒头吧。”
有陷的太贵,吃不起。
店小二扯了扯脸皮,继续问,“那房间今晚还续住吗?”
叶清欢摇头,“算了算了,不住了。”
一晚房钱够她吃多少个肉包了!
店小二彻底冷了脸,嗤了一声,轻飘飘落下一句,“穷鬼。”
你——
叶清欢差点就要捶上去了,但一想到把人捶伤了她还得赔医药费,她哪有这个闲钱啊,忍了忍,又忍了忍,只能磨了磨牙,说出了一句退婚流男主经典台词——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
吃了一肚子气,叶清欢带着她所有家当,啃着馒头,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这几天之所以在客栈躺平,主要是因为她抱着侥幸心理,万一哪天睁眼就回去了呢。但现在,认命了,回不回得去暂且不说,还是先解决生存问题吧。
她拍了拍大胡子上沾着的馒头屑,想着要不把胡子撕了,反正也没什么用,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是个女的。电视剧果然都是骗人的,什么女扮男装,当别人都是傻子呢!
转念一想,她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能挡挡脸也是好的。
咚咚咚——
一阵铜锣声起,人群骚动起来。
叶清欢一脸懵逼的被人群挤着往前走,停在一处告示前。
一个家丁打扮的男人/站在告示前,手里拿着铜锣。
他一脸殷愤抱拳,声音里又带着隐隐的激动,“各位父老乡亲,昨夜子时,我家小少爷被一狐妖掳走,众家丁追至称心山脚,就失了踪迹。还望各为客居在此的仙人异士能侠义相助,我家员外酬千金重谢!”
千金!!!
叶清欢重重咽下最后一口馒头,干巴巴的一点也不好吃。她捏了捏藏在胸口的乾坤袋,心潮澎湃!
什么叫瞌睡来了就送枕头啊!
这就是啊!
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千两黄金摆在一起是个什么场景。
必定漂亮极了!
叶清欢想得眼睛都绿了,在人群中高高举手,“我去——”
…………
称心山地处清水镇,这片地是凡人聚集之地,毫无灵气,最近的仙门离这五百里,会路过这的修士凤毛麟角;加之民风淳朴,夜不闭户,怨气无,连妖魔鬼怪都不爱来。
偶尔蹦跶出个把小鬼精怪的,那点道行,见人就躲。
会出现在此的狐妖能有多厉害?
所以,叶清欢敢应榜救人,倒也不完是因为穷疯了。
稍稍理了理乾坤袋中的符纸法器,她背着把青铜剑就直奔称心山。
速战速决,争取在天黑前回来,今晚,她要住镇上最好的仙来客栈,天字一号房!
可惜啊,想象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她在山中绕了三天,钱袋都捡了三四五六只,愣是连根狐狸毛都没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