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县城的时候,丁香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于是一进城,就嚷嚷着要先去吃午饭。
对于自己这个娘亲,林大瓜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他看了一眼今天一大早大妹给他们做的干粮。
原本是留给他们在路上吃的,但是刚刚娘亲拿出了一大盒的糕点出来,现在又要去县城里吃饭,这些干粮显然派不上用场。
虽然干粮的保存时间比较长,但东西还是吃新鲜的好,时间久了,不但味道不好,并且还会变得又干又硬。
想了想,最后跟王大彪一块商量了一下,他们跟车夫留下来吃干粮。
至于娘,就让她想吃什么就去吃什么吧。
然后,当他们把这个打算告诉丁香的时候,却得到了丁香强烈的抗议。
开什么玩笑,让自己儿子跟徒弟吃糠咽菜,她一个人吃好的?
这种事,她可做不出来。
“担心什么,之后的路还长着呢,这些干粮待会在路上吃。”
林大瓜跟王大彪都不怎么愿意,他们勤俭节约惯了,真的吃不惯饭馆里的饭菜。
丁香见他们良久不说话,继续道“都在想什么,又不是每次都能到城镇落脚,要是宿在荒郊野外,就吃不到热乎饭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要是这两个家伙还是如此不识好歹的话,那就不要怪她用强的了!
好在,丁香说完这话之后,大瓜跟王大彪这才松口,只不过脸上到底还是有点不情不愿。
丁香也不挑什么大酒楼了,就随便找了一个饭馆,四个人点了五个菜,一个汤,两荤三素。普普通通的一顿饭,居然花掉了二两多银子。
果然,不管是酒楼还是饭馆,都是极赚钱的营生。
林大瓜知道一点实情,对于吃掉二两银子,虽然觉得有点肉痛,但其实还算好。
到底手上还有几万两的银子在,这二两也不过就是冰山一角。
况且,等到解决了那件事之后,以后的生意还不财源滚滚来。
想到这里,他刚刚还有一点肉痛的心,瞬间就不痛了。
他现在,真是越来越会安慰自己了。
而王大彪,却并不知道丁香还有那样的底蕴,在他的印象中,丁香的生意刚刚起步,大概也就赚了几百两的样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千两。
想到师父家中还请了那么多的人,向来花费也大,他都觉得,那些天赚的都不够发工钱的。
不出所料,师父的手上应该不会超过二百两。
跟着丁香吃了几天饭,他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师父花钱喜欢大手大脚。
以前赚钱了,花的多一点也没什么,但是现在没赚钱了,是不是应该省着点花。
他现在觉得,自己真是越来越婆妈了。
回想以前的自己,那也是一个很会花钱的主,从来都是爹娘为他操心。
那会儿他还觉得爹娘多管闲事,现在轮到他身上了才知道,那是对自己至亲的一种关心。
“师父,出门在外,还是省着点的好,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他不敢明说,用委婉的方式劝丁香,希望她能听进去。
光是租马车,就用掉了一个月十两银子。
要是多走几个月,就要几十两。
银子,根本就不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