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 异姓封王(1 / 2)

第665章 异姓封王</p>

北方战事告捷,漠北、北海(东部)皆被明军收复。</p>

仅余北海北部与西部地区,还没来及打下来。</p>

不过也已经问题不大,哥萨克在北海的北边压根没什么像样的城堡,基本都是一些木栅夯土据点。</p>

没办法,这里实在太冷,既没时间,也没那个精力,去建造城堡。</p>

北边的哥萨克,可以知会岭北府的驻军,慢慢出兵解决掉。</p>

而北海以西的哥萨克,这些家伙现在已经知道明军把北海以东,全部扫荡了一遍,但他们没有任何办法。</p>

不光是打不过,还在于整个北海以西早就陷入了无政府状态。</p>

叶尼塞督军老爷亲自跑去尼布楚送人头,导致叶尼塞斯克城堡如今群龙无首,各级官员一边趁机侵吞督军老爷留下来的财产农场,一边慢悠悠派人通知圣彼得堡的女皇陛下。</p>

等沙俄的女皇知道消息,再派遣新的督军,甚至支援一部分兵力来叶尼塞斯克,估摸着整个北海以西都被明军搂草打兔子,给一锅端了。</p>

帝国失去远东西伯利亚的大片疆土,那关他们这些留在西伯利亚的落魄贵族什么事?</p>

他们只是来趁机捞钱,然后好衣锦还乡,回圣彼得堡享受人生的。</p>

……</p>

南京城。</p>

《大明律》的最新版,也是最终版本,终于在今年正式刊行了。</p>

这么一整套国家法典,刑部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三大部院前前后后,耗费好几年时间。</p>

在旧版《大明律》中,有许多条款时隔几百年,早就已经过时了。而且《大明律》的出台时间是前明初年,有很多条款,都不可避免的过于严苛,甚至可以说是不近人情。</p>

这些全部都要予以修改,而且修改的度也得仔细考量。</p>

朱怡炅亲自看过最新版《大明律》,前前后后读了一个多月,不认真点不行,谁让他现在是皇帝。</p>

修改后的《大明律》,各项条例上也更加细化,大大减小了律法误判,还有徇私舞弊的操作空间。</p>

也许是之前几次大案,皇帝动不动就搞三族流放,许多孩童也随父母流放边疆苦寒之地。</p>

三法司的官员对此做出了修正,《大明律》中旧版条目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即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赃应备,受赃者备之。”</p>

说人话便是七岁以下犯罪,不必负刑事责任,但过了七岁,犯罪了就要负责,不过可以上请,即请示皇帝,是否要法外开恩。</p>

但上请基本全看地方官愿不愿意做这个麻烦事,也就是说地方官完全可以该怎么判就怎么判。</p>

之前皇帝流放三族,官员没人上请法外开恩,所以导致流放的儿童特别多。</p>

新版律法修订了这一条,将原来的七岁以下悼的年纪,抬到了十岁以下,十岁以下可以不用负刑责。</p>

十岁以上,十三岁以下,犯了罪责则可以上请,看皇帝要不要开恩。</p>

不过,不论如何修改,若是罪大恶极者,比如蓄意杀人,手段残忍……全都要依法惩处,该杀头的杀头。</p>

官员们如此修改,只要新律刊行下去,边疆苦寒之地的不少儿童,都可以释放回来。</p>

流放戍边,成年人或许能受得了,但放在孩童身上,很可能会难以适应。</p>

朱怡炅逐字逐句看完,提笔朱批:“可。”</p>

之后的刑律没有太大的改动,基本只是将前明的部分过于严苛的刑律,适当性的放宽松,也有些太宽松的,被略微加重了刑律。</p>

说起来,大明新朝的流放边疆,与历朝历代比起来都要更为宽松,因为官府不仅保证流放罪犯的粮食药物被服,也不进行强制奴役劳动,甚至还给分田和税赋减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