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过去,凌云霄知道的不是很多。
仅仅一世的见识,如何能堪当万世的沧桑。
见识少是一种不幸,同时也是一种幸运,这意味着,人可以不必知道太多,就可以过得很好。
记忆的分量,往往过于沉重。
遗忘确实是一种逃避的办法,但你总是不得不面对它。
他知道自己这双手沾染了太多鲜血。
不说别的,就说他仅凭一己之力,消灭古神一族,就足以在寰宇间打响杀神之名。
白起见了都得在背上纹一个他。
要是换做以前,他还会狡辩一句:我可不是白起啊,我是白起的弟弟白给。
可事实摆在眼前,他唯有接受这份痛苦的称号。
古神毁灭者!
换了别的修仙者就会觉得疑惑,这美名可想换都换不来啊!
这就是人和人的不一样了。
就事实而言,它绝不是一件好事,是极大的坏事,恶事。
当事情来临,避无可避的时候,又必须有人去做这件事。
为什么是他呢?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不去做,就会有别人去做。
这是个痛苦的抉择。
某种程度上,古神一族是他亲手创造的。
除了他,没有别人了。
在更遥远的过去,是他终结了法则之战,法则崩溃后,化作了庞大的古神界。
现在,又要他亲手毁灭。
灭世啊,多么不舍……
古神族最强炼器大师,兀邪奇放肆的笑声还在耳边。
听到他说的话,只觉得可笑。
“哼,你杀了我的族人,又要借我的手,去消灭我们一族最强战士,你以为你是谁?”
听罢,凌云霄的脸色并不好看,天边闪烁着灭世雷霆。
他只说了一句话,巫邪奇的信念便随之崩塌。
“我,就是你们的造世主。”
天边的雷霆巨震。
换做任何人听了这句话,都会觉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