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穿着筱筱新置办的西装挂了电话,一个人把脚翘在了桌面上,哼唱着小曲在阳光照耀下闭上了双眼。
舒服!
“王二姐……”
我也就会哼点二人转了,还唱得挺怡然自得,这主要得益于生长的年代和背景,我那个年月的社会人,除了蹦迪、打牌,最大的乐趣就是喝大了以后往二人转剧场里钻。
这还真不是去捣乱去了,坐那儿真听啊。
比如粉得噜的《王二姐思夫》……
什么?《王二姐思夫》不粉?
在我们那个年月,你往台上撇一千块钱再试试呢?
你信不信那个年代的二人转艺人哪怕正唱着《神调》,都能直接给你改成《十八抹》,还是让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上来唱。
对,这就是我们那个年代臭流氓的乐趣。
到了二人转剧场,甭管站台上的人是正在说口还是唱正戏,当大哥的抬手一千块钱撇上去,身边小弟就开始集体起哄高喊‘换人儿’!
然后人家台上的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一群喝到离了歪斜的地赖子甭管冬夏,衣服脱了就得光膀子,一个个纹龙画虎的,谁不烦?
二人转剧场的意思就是赶紧把人哄走就算完活,可这对于我们这群臭流氓来说,就叫面子。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面子都赶不上如今的鞋垫子。
啥他妈面子?
不就是去装逼了么?
装逼是为了啥?
是为了实现自己内心深处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
可什么是真正的个人英雄主义谁知道?
《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要是一个真正的社会人,你去问问,你看他是真想一个人去报仇,还是逼没招了;
《精武门》里的陈真要是真人,你也去问问,看看他在有人可以帮忙的情况下,还愿意不愿意一个人去虹口道场;
《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要是真人,你再问问他,看看他愿意不愿意在光明顶一个人独战六大派!
反正我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