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留山来到树前,凝神一看,立刻认出来了“这是老三的字,是用剑刻出来的。”
就三个字
“吾去也。”
简单明了。
陈留山心里明白,这是自家弟弟特意留字,主要是报平安,让家里人不必担心。
他长长松口气,不禁笑了“没事,老三没事……”
……
群山环绕,山头林立。
但这算不得什么。
因为陈留白见过真正的高山,高耸入云,一眼看不到顶。
相比之下,眼前这些山,根本算不上什么。
山如此,林子亦然。
他并没有施展遁术,如果用出木遁,会走得极快。只是那样的话,消耗也不小。
不能把法念和元气过多地消耗在路途上。
所以,陈留白只是正常地跟踪,正常地行走。
杂乱的山林环境,对他而言,甚至称不上考验。
下山而来,路途万里,更恶劣的情况他都经历过,竹杖草鞋,不为标榜,只是一种对自己心境的磨砺而已。
虽然比不过释家的苦行僧,但其中道理,都是一样的。
因为经历过,所以经验丰富,处之从容。
从早上走到晚上,寻一处山洞过夜,顺便猎杀了一头大熊,剥皮吃肉,大快朵颐。
这头大熊隶属猛兽之类,性情暴虐,而其品质,相当接近于血食了。
当之无愧的“精食”。
当然,具体功效肯定不如真正的血食,可临时用来填饱肚子,倒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