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她拒绝了男主邀请她加入公司的建议。
开什么玩笑,公司有女主的存在,她才不去凑热闹,还是老老实实按剧情线走。
但这天陈航找上了她,说他有个亲戚家的表妹,高三音乐生,希望能请她去做家教。
她问了下大概情况,对方家庭富裕,希望小孩也能考进a大音乐系,补课费给的也挺高。
云笙想了想不算违背剧情走向,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这天她来到林颜溪命运中的娱乐会所。
由于容貌出众,履历出色,云笙在会所经理和乐队成员面前,炫了一把技,毫无悬念的拿下了乐队键盘手的职位。
酒吧的演出是每周二、四,周日晚上,每晚一场,时间是两个小时。家教是周六日的白天,所以并不冲突。
酒吧每场演出给她个人的薪资是五千,如果有客人单独打赏给乐队或者个人,那么都归他们所有,会所不收取任何费用。
环境、条件、成员各方面云笙都算比较满意,打工的生活就这么展开了。
陈航发现云笙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除了上课时间还能跑过去看到她的人,其他时间都很难找到她。
好在他知道云笙周六日白天在他小姨家做兼职,所以时常掐着时间过去拜访。
为此他小姨一直调侃说云笙是不是他女朋友。
听到这个词,他脑海里闪过是许悠悠那张娃娃脸。
随即无奈的笑着否认,并要求小姨不要在云笙面前乱说话,他们只是关系好的朋友。
陈航的小姨笑着答应,扭头就告诉了她姐姐,姐夫,也就是陈航的父母。
知子莫若母,三人一合计就想明白了陈航最近反常举动背后的原因。
平时逢年过节都不一定能去一趟他小姨的家,这次是每周都跑过来,还煞有介事的说是因为他介绍的活,怕朋友不习惯云云。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一次两次说怕人不习惯,但都一个月过去了,每周雷打不动,这还能是不习惯?
作为当事人的云笙并没有任何不适,该怎么教还怎么教。
陈父陈母也跑到妹妹的家,偷偷的见过云笙,非常满意。
云笙知道他们的身份,但装作不知,只是简单打过招呼就开始给陈航的表妹授课。
为此,陈母还给儿子陈航不止一次的打过电话,让儿子加把劲把人追到手。
不得不说母子俩的心是想到一处去了。
陈航是不胜其扰,看着父母,小姨那态度,他都有些后悔把云笙带到他们面前了。
况且,他也不是真的在追求云笙。但这种话是不能跟家人说的。
第二个月开始,陈航就不再周末跑过去了,有表妹这个内应的存在,只需要看好时间在小区外面等云笙出来。
久而久之,云笙也默认了他这跟屁虫的行为。
比起陈航这种笨办法,沈锦珩就显得容易多了。
倒不是他手段有多高明,而是他总能恰到好处的在云笙累了,饿的时候约她吃饭,给她送些礼物。
云笙也乐得自在,本来时间就很紧张,不用她费心思在死前去找男主增进感情,男主自己倒乖乖的找她。
今天是周五,晚上没有工作,云笙正打算去餐厅就收到了陈航打来的电话,说是带她去一家好吃的大排档,离学校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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