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触发奖励条款合法杀戮(2 / 2)

1990怒火旗兵 萌俊 2601 字 9个月前

……

“走!”

季正雄掐准时间,一到三分钟就回头怒吼,发现匪党没有停手的意思,朝向天花板斜扫一通。哒哒哒,枪粉和砂砾溅射落下,不禁将店员们吓的魂飞天外,店内六名匪党也猛的一惊,见到季正雄凶神恶煞的双眼,才不甘心的停下手朝外边跑去。

有一名贪心的劫匪多捞了一把,背包拉链都来不及拉,慌慌张张的就跟着同伙逃离。

张子文先前正在龙景园的房间里与梁朝玮,刘佳琳一起聊聊近况,还打算晚上请姐夫,义姐一起吃饭,驱车赶向湾仔的速度虽快,但抵达时湾仔道已经军装警封锁。

“我是拳头公司的老板,我的职员还在里面,能不能放我进去。”张子文停下车,急忙上前亮明身份:“我和西九龙重案黄志明督察是好友。”

值守警察刚想要强硬拒绝,但见张子文喊出警队人员的名字,表情变得有些犹豫。虽然西九龙与中环不统属,但内部人员多少会卖几分薄面。

一名军装督察想到有六名安保公司的人马还在里面,凝重的点下头道:“张先生,我带你进去。”

与此同时,季正雄已经带着手下走出金铺大门,正要上车逃离时,一辆冲锋车最先抵达现场,直接截住季正雄的前路。

“GOGOGO!“

六名冲锋队员穿戴防弹衣,持有霰弹枪,冲锋枪,自动步枪跳下车,举枪就朝劫匪车辆进行射击。

“哒哒哒。”

“哒哒哒。”

机动部队作为港警的特种精英小队,肩负的就是城市维稳重任,与飞虎队最大不同就在执行巡逻任务,凡事可以第一时间抵达案发现场。

虽然,他们论装备和军事素质与飞虎队确实有一定差距,但是人员配置上绝对是以特种小分队为标准,突击手,火力手,司机,通讯员,小队员的职权分明。

刚一交火两名匪徒便中枪倒地,驾驶位上的大飞连掏枪都没机会,被俯身绕到车前的突击手一喷子带走,鲜血炸的满车都是。

“TMD,幸好有买保险。”

季正雄咬牙切齿,在包内掏出两枚手雷,用牙齿拔掉保险,甩手扔向前方的冲锋车。

旗兵们对上机动部队其实并不具有火力优势,唯一能打出优势的地方,即是警队不会随身携带爆炸投掷物,目的是为了避免市民伤亡。

因此,省港旗兵能最方便,最便宜,最好跟警队打出火力优势的军火即是手雷,又将手雷称之为保险,是挫败警队的关键手段。

“轰!”

“轰!”

街道上,连续不断的巨响传来,就算是在三百米外的张子文,耳中还是听见爆炸声,与身旁的现场指挥官忍不住低头。

临时负责现场指挥的湾仔区总督察李家忠面色骤变,咬牙道:“张生,你的人能不能协助警方行动?”

张子文已经可以看见前方路口停着的押运车,闻言心头一颤,果断道:“可以。”

“这是市民应尽的义务。”

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触发奖励条款——根据与周大福集团的安保合约,合法情况下,帮助集团截止罪案,追回货物,周大福将承担拳头公司的所有人员伤亡补偿,并给予最低五十万港币奖金。

超过五十万元部分的货物,在五十万至两百万区间中,给予市值七成的奖励,两百万至一千万区间中,给予市值五成,一千万以上部分抽水三成!

这个条款的要求其实很苛刻,最苛刻的地方就在于合法,如果不是合法情况下,周大福老板开花红就是一口价,怎么可能承担人员伤亡,还标价货品抽水?

但这其实周大福集团为了避免发生重大损失,划下的一条兜底条款,不为零零碎碎的劫案,只为不出现巨额损失。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李家忠点下头,在几名下属面前,当众许下承诺:“我是PC13852,重案总督察李家俊,现授权拳头公司职员动用武器装备,协助警方捉拿案犯。”

“让你的人做事,争取把罪犯留下来。”

“yes,sir!”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