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议会上李莫提交的报告中,李莫提议将索马里北部亚丁湾一侧的领海距离,定位12海里,而东部西印度洋领海的距离则不更改。
这样做虽然有些示弱,可李莫觉得不是没有好处,毕竟这样一来,至少将北部领海的面积,缩减到《联合国海洋公约法》限定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总能得到部分中立国家的支持。
而且,亚丁湾海域上的利益纠葛太多了,这条黄金水道本来就十分瞩目,再加上各国在此的军舰,事实上索马里基本失去了‘30海里领海’上的部分主权,不如退后一步,将领海面积缩减,减少防御上的压力。
除了对领海面积提出修改的提议,李莫还提出了一条有关索马里海洋法律规章:任何在索马里领海通行的飞机和军用船舶,都必须得到索马里政府的允许。
在国际海洋公约法中,有一条‘无害通过权’,所谓的‘无害通过权’就是指的在主权国家领海通行的外国船只,只要不损害沿岸国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就可以通行。
在公约法中,并没有规定军用船只和飞机不得通行沿岸国领海。所以在国际法中,他国军舰和飞机是有‘权力’在本国领海上通行的。许多国家都对这个问题做出了一些限制,比如限制通行军舰的吨位和尺寸,或要求事先通知,或经过事先允许等。
当年,华夏从俄罗斯手里购买了一艘‘报废航母’在通行土耳其海峡时,就遭到了土耳其军方和安全部门的拒绝。理由是这艘‘报废航母’有可能对土耳其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当然,实际的原因谁都清楚,不过土耳其就是拥有这个权力。
李莫此次提出这个议案,目的就是将本国领海的权力正式的以法律的方式确定下来,这样一些打着打击海盗的幌子,行着不轨之事的国家,就必须要重新考虑了。
对于李莫提出的第二条建议,很容易就通过了,但第一条,修改领海面积的提案,还是遭到了许多议员的反对,毕竟李莫的作为,就等于是‘丢失国土’,如果不是李莫在索马里的声望和权势达到顶峰,恐怕就有人会立即跳出来指责李莫别有用心了。
不过好在此事在之前得到了尤素福总统的支持,李莫又私下里约见了几个重要党派和本土势力的代表,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和支持,这个议案最后还是堪堪通过。
第二天,索马里政府就向外界公布了这一消息,在国际上立即引起很大反响。有不少人都认为索马里政府这一举动完全是‘傻了’,特别是在南美国家眼中,索马里傻得还不轻,连海洋商业利益都不要了。别人是尽可能将本国领土扩充,而索马里却主动的减少领土面积,可谓‘傻瓜’。
但是还有不少国家都看出了此举的真实用意,以索马里的军事力量,防卫3200公里的海岸线力有不逮,主动的将领海面积减少到一个合适的范围内,是符合索马里发展和国防需要的。
不过在同一天,索马里军方还向外界公布了另一消息,那就是对索马里领海上通行的外国军舰和飞机做出了限制,所有的‘无害’外国军舰和飞机,通行索马里领海都必须征得索马里政府的允许,否则将视为对索马里的军事入侵。
就在这一天,世界上又发生了不少具有影响力的大事。
当天,斯里兰卡政府向外宣布,政府军当天攻入斯里兰卡‘恐怖组织’猛虎解放组织大本营并击毙了该组织的领导人。这一由泰米尔民族谋求独立的激进反抗组织消失,长达19年的斯里兰卡内战也结束了。
以色列国防军大批地面军队开赴加沙地带,以军对加沙发动地面进攻,加沙冲突升级。
加沙地带是一条位于以色列西岸、西奈半岛东北部的狭长地带,主要有巴勒斯坦人定居。1948年阿以战争中被埃及占领,1967年六日战争中被以色列夺回。
这片地区人口稠密,但法理上,却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地区,自然就是冲突和战争的焦点。
加沙地带一直就是以色列同巴勒斯坦人民斗争的中心,在伊斯兰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哈马斯)成立后,双方在这一地区几乎每年都要爆发几场激烈的冲突。军事上,以色列太强大,哈马斯却拥有本地民众支持和外国势力的暗中协助。双方在这一地区的冲突不停。
六日战争后,以色列将加沙地带划分为两个区域,以色列本身控制有加沙地带33%的领土,而哈马斯则控制其他67%的土地。双方于07年还达成了停火协议,以色列全部退出了加沙地带,将这一地区交给了哈马斯。
在半年期的停火协议结束后,以色列希望能够继续签署停火协议,但哈马斯方面却拒绝了以色列的要求,并在停火协议失效当天,就像以色列发动了火箭炮攻击,在随后一段时间内,哈马斯的袭击毫不停顿,终于引起了以色列的怒火,在超过80%的以色列人民支持下,以色列国防军再次开入加沙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