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6章 他就是未来公公?!(1 / 2)

鬼医妈咪偸个娃 寒菲儿 15084 字 2022-09-04

所以他根本直接无视这个眼神,低头在那红唇上轻啄了一口,转移话题道:“回到了b国要尽快把你老妈接过来,我们的婚期不能再耽搁了,我快等不及了。”最后那句话的声音变得有些低沉,听起来很有磁性,也很性感。

在漫天星斗之下,还有海风轻拂而过,隐约能闻到楼下院子里的桂花香。如此醉人的环境下,再听到这么蛊惑人心的话语,又怎能不陶醉?

南宫暮雪轻轻的点了点头,红着脸答应了他的要求。实际上自从她愿意结婚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满心期待的等着那个美好的日子到来,所以才会催促着他要快点回去。当然,也不完全是为了他们的婚事,最大的动机还是要解开父子俩的心结。

相比起当事人,她这个未来的老婆似乎要更紧张一些。都已经坐在飞机上了,还手心冒汗,不停的问着关于他父亲的事。

弄得身边的几个人都跟着她不自在了,封予馨忍不住倾过身子,越过她身旁的某座大山,好奇的问:“嫂子,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这会儿瞎紧张什么啊?我爹地又不会吃人,放松一点嘛!”

虽然老哥和爹地的关系不太好,她自小也是在学校住宿的时间比较多,但是她和爹地的感情还是不错的。以她对爹地的了解,应该会很喜欢嫂子才对。不,正确的说,只要老哥决定要结婚,能带回一个对象,爹地都会欢天喜地。

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声,就听到角落里某个不甘寂寞的稚嫩声音响起:“丑媳妇见公婆,紧张嘛!”

循声望去,一个黑色的眼罩把小脸几乎都挡住了一大半,两只小手平坦的放在肚子上,像是护着什么似的。波澜不惊的小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有那张嘴巴是可以自由活动的。

随手拿起桌上的一张纸巾,快速的揉成一团,然后用力朝他的肚子砸去。虽然不会造成什么威胁,好歹也可以让她泄愤。臭小子,白养两年了,关键时刻不帮着自己的妈咪就算了,还要不停的揭她老底,过份!

不需要把眼罩拉下来,谦谦也可以准确的判断出那个偷袭物的来源:“妈咪,公共场所随地扔垃圾是不对的哦,你怎么能在一个小孩子面前做出这么糟糕的反面示范啊?要注意影响!”那副口吻俨然就像是老师在给学生上课,他最近著迷于这种说话方式,觉得很过瘾。

其实他最想玩的还是过家家,老师和学生的游戏,不过他要是在家里提出这样的要求,一定会被大家鄙视,还会被田甜姐姐取笑。还是算了吧!

想想干脆一鼓作气,反正都已经得罪妈咪了,也不在乎多得罪一点。于是他很不怕死的补充道:“爹地,你也评评理吧,你说这样对不对?”不是说坐飞机很无聊吗?他现在就主动挑起战火,最好爹地和妈咪来个窝里反,那他就可以看热闹咯!

被点名的人明显愣了一下,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关切”眼神,还有自己手臂上不断加重力道掐着他的那只小手,封予灏真是有苦说不出。

这小子,不想要零花钱了是不是?竟然敢把他拖下水?看他怎么秋后算账吧!哼哼,直接就对付他最薄弱的环节,来个经济封锁就好了,省得这小子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不过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到了b国以后,一切都不能由他说了算了。这是后话。

“谦谦说得没错,的确不可以随地扔垃圾。”话音刚落,就感觉到来自身边的一股寒意,不紧不慢的轻拍她的手背,示意她稍安勿躁。又接着说:“但这里是我们家的飞机,算是私人场所,所以不算犯错误。”

轻而易举的一句话,他就辜负了大家的期望眼神,不但没有让他们看好戏,反而还平息了母子俩的战火。

傅岩玩味的弯起了唇角,他发现这一家人的生活很有意思,互相斗斗嘴,或者无厘头的吵闹一下也挺好。他或许可以试着往这么轻松的相处模式上靠拢,先从根本上解决他和田甜的问题,如果整天都很压抑,还谈什么培养感情?

飞机在快要下降的过程中,南宫暮雪就掏出了包里的化妆镜,仔细的检查着自己的仪容仪表,生怕有什么地方不够精致的。

好笑的看着她那小心翼翼的动作,还有认真的表情,封予灏只是冷眼旁观,忍不住调侃道:“又不是去见美国总统,你有必要这么重视吗?”他都不想去见“那个人”,她倒是满腔热情,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拿着粉扑轻轻的在脸上稍微按了一轮,确定那张漂亮的脸蛋没有泛油光,也没有任何的不妥之处后,南宫暮雪才满意的关上了粉饼盒。

紧绷着下巴的线条,趾高气昂的看着身边的男人,不屑的反驳:“真的要见总统,紧张的就不是我了。”这话说的不假,每次有哪个国家的政要想见她,都会提心吊胆的——在担心自己的手术是否会成功,几率有多大,呵呵。

已经整理好身上服装的小人儿被安全带紧紧的绑在座位上,探出脑袋来问:“爹地,等会儿见到爷爷我要哭着跑过去,然后紧紧地抱住他的大腿哭吗?”

看了很多电视剧,好像人家久别重逢,或者荣归故里的时候都是这样的镜头耶!那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爷爷,爹地又是这么多年都没有回家了,算是“游子”吗?如果真是这样,他去演一场哭戏也不为过吧?

众人都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不明白他这样奇怪的想法是打哪来的,封予馨更是非常肯定的认为,这样奇特的因子绝对不是出自他们威尔逊家族。

虽然老哥的脾气比较古怪,但是行事很中规中矩,霸气也是因为他在某个领域里的绝对领导地位,所以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可这小家伙的脑袋里经常会蹦出一些常人想不出的想法,甚至在听了之后,他们都觉得很匪夷所思。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她嫂子也和老哥一样,很有个性,但绝对很正常。她只能说,小孩子的创造能力和想象力是无穷无尽的,即使偶尔从电视或书本上看到了什么,都能触动他的神经。

不同于旁人的讶异,封予灏仍是波澜不惊的看着报纸上的财经新闻,淡淡的回了一句:“不需要刻意的表演,临场发挥就好。”

又不是上台演出,还要设计剧本不成?再说了,他不觉得对着“那个人”有什么好哭的,没有摆脸色给他看都不错了。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南宫暮雪微微侧过头给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仿佛一下就能猜出他心中所想。

摆出一副无害的表情,甚至还极其无辜的耸了耸肩,故作疑惑的反问道:“怎么了?我做了什么吗?”这女人紧盯的本事还真不是盖的。

回以一个甜美的微笑,南宫暮雪同样漫不经心的说:“你目前什么都没做,但是一会儿下飞机以后,你要是敢做什么,你就死定了。”她可是下定决心要修补好父子俩的关系,顺带去收买一下未来公公的心,这死男人胆敢破坏,那就让他这辈子都娶不到老婆!

“宝贝儿,不带这么玩的吧?”悄然将身子稍微滑下一点,凑到她耳边低声求饶:“万事好商量,千万别冲动,有时候头脑不清醒的状态下,做出的决定很有可能会令你痛苦一生。”这话说的,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威胁嘛!

最近这女人变得很狡猾,动不动就用婚事来跟他说事,稍有不从就立马变脸。为了能名正言顺的和老婆儿子在一起,他只能“忍辱负重”的忍气吞声,否则把老婆气跑了,估计要花更大的力气追回来。

脸上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南宫暮雪没有再说话,从舷窗处俯视那逐渐清晰的b国领土。这还是她第一次来呢,一定要好好的玩个够本,不然就白来了。等到把事情都顺利解决好了,她一定要这男人陪着去游山玩水,绝对不能便宜了他。

现在才发现,找了个很牛叉的老公最大的好处就是,随时都可以去旅游。以前读书的时候曾给自己立过一个“远大”的理想和目标,那就是每次旅行都能说走就走,没有任何的顾虑和牵绊。顾虑是指时间和金钱,牵绊指没有工作或其他的琐事缠身。如今看来,嫁个好老公之后,这些通通都不能成为她出门的障碍了。

飞机很快就降落在rhk航空的专用停机坪上,还在滑行寻找停机位的时候,就能看到下面有几辆小车停在那里,而其中一位金发的身影很是引人注目。南宫暮雪可以肯定,那就是她的未来公公,无论是从模糊的外形,还是身后那些随从保持距离的架势来分析,都不会错。

明显感觉到身旁的人气场有些不一样了,她连忙转过头来,看到那张俊脸上的表情略显僵硬,还故作轻松的拍了拍:“放松!放松!来,跟着我做,吸气——呼气——”那认真的样子仿佛瞬间就变身为瑜伽教练,在指导学院调整呼吸。

搞怪的样子让封予灏哭笑不得,这样的情况下,就算他想继续绷着脸也没有办法做到了。这女人对付他的招势多了去了,随时都会有神来一笔能把他逗乐,这点幸好儿子遗传自她的比较多,不然一定会像他一样沉闷。

看到一行人缓缓的从舷梯走下来,车边的人立刻迎了上去,那名金发男子更是快步的带头走在最前面。

虽然那身影因为年纪的关系而略有些佝偻着后背,却无损那散发出来的英姿和气势,身后的众人立刻有序的分成两列,准备要给他们来个列队欢迎仪式。等了多少年,终于等到儿子要回家,这是他盼了多久的心愿,没有人知道。

更没人知道,接到儿子电话的那天,他有多激动,拿着电话的那只大掌都在轻轻的颤抖着。就像是做了一个美梦,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不止一次的反复确认他们要回来的日期。当知道儿子回来是为了准备婚事时,他更是悲喜交加。原本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儿子结婚的时候不会知会自己一声,没想到如今还能有那个荣幸去做见证人。悲的是,爱妻已经看不到这一切,不能不说是最大的遗憾。

人影越来越近,最高大的那个人手里还抱着一个小孩,这?难道儿子在几年前已经偷偷的结婚生子了?!不可能吧?他一直都在留意有关儿子的消息,从来没听说过这方面的任何动静,他还能学人家金屋藏娇不成?

等到大家的距离不足五米,看清站在儿子身旁的那抹倩影时,两人均是一愣,然后不约而同的诧异问道:“是你?!”

语气中有着惊讶,更多的是惊喜,果然是天意难违。原来早在冥冥之中,他们就已经相识了,如今更是成为了亲密的一家人。南宫暮雪不得不感叹于上帝的神奇,当年在巴黎认识安卡斯的时候,肚子里应该已经孕育着谦谦了,也是她正好“强”上了某人之后。

呵呵,命运真是个有趣的东西,还能在某种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指引下,让他们这一家人提前走在了一起。正如同她后来和封予灏的相逢,甚至于后来的发展,不都像是有人提前做好了计划,他们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吗?

睁着一双大大的蓝眸好奇的在他们身上来回打量着,谦谦一双小手紧紧搂着亲亲爹地的脖子,小小声的问道:“爹地,这个是你爹地吗?为什么会认识我妈咪?”像是绕口令似的一句话,却也说出了封予灏心中的疑问。

看似完全不可能有交集的两个人,为什么会认识?还有,他们显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更不知道对方和自己又有着什么样的牵连。警告性的瞥了某个女人一眼,示意她最好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有她好看的。

当事人不痛不痒的对他的警告视若无睹,反而是那小人儿很是主动的为大家做解释:“妈咪,爹地在吃自己爹地的醋耶,好好笑哦!哈哈哈!”

仿佛是看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笑得乐不可支,发现大家都在看他后,才稍微收敛的用那小手捂住了嘴。那小小的肩膀还在不住的上下抖动,大人们都满头黑线的看着他,不知道这件事到底有什么笑点,值得他笑成这样。

当众被自己的儿子取笑,还是当着“那个人”的面,封予灏真想直接把这小人儿扔到地上,不然还留在他怀里,他怕自己会一时被怒火遮了眼失手把他活生生的掐死……

接收到自己女人的眼神后,他只能悻悻然的撇开头,以此来躲避那尴尬的碰面。这么多年了,“爹地”这两个字对他而言变得很陌生,甚至连开口都很艰难,所以他还是继续保持沉默吧!

知道儿子在别扭着什么,安卡斯也没有强求,而是把目光投向那个小人儿,充满慈爱的朝他笑道:“告诉爷爷,你叫什么名字?”

真好啊,儿子要回来结婚,这下连孙子都给他直接带回来了,双重惊喜啊!他就比别人有优势多了,不需要再等个三五年才能抱孙子,多划算啊!话说回头,南宫暮雪这个儿媳妇他是一千一万个的满意。

先别说是儿子的心上人,单就当年在巴黎她毫不迟疑的去救人这一点就很值得称赞。毕竟在这么现实的世界里,年轻人能这么有爱心,敢于牺牲和奉献,本来就很难得。

扑闪着一双大眼睛,谦谦也回以一个灿烂的微笑,朝他张开双臂,甜甜的叫道:“爷爷,我叫谦谦!就是那个谦谦公子的谦谦哦,所以我是个很有风度的绅士,跟爷爷一样!”当初因为这个字的笔画很多,还怨念了很久。直到某天在新华字典上看到了含义和另外的词组后,他就爱上了自己的名字,妈咪总算做过了一件值得称赞的事情。

如果说前面的话让人听了还觉得有几分关联的道理,最后那句就纯粹是在溜须拍马了,不得不说,这小鬼察言观色的本事还真不小。轻松的一张嘴,就把公爵大人给哄得心花怒放了,满心欢喜的抱着他往车子那边走去。

身后的众人很是自觉的跟上,只不过习惯了有自己的御用“司机”,封予灏所坐的车子比较特殊一些,全都是自己人。对于儿子被老爷子带去了另外一辆车,小两口丝毫都不在意,做爷爷的还能把自己的亲孙子给卖了不成?

何况从那次在巴黎的经历来看,安卡斯是个很有爱心的人,所以南宫暮雪是完全放心的。她才不会把心思和时间都花在那些无谓的事情上,多浪费生命啊!

靠在座椅的靠枕上,眯着眼睛小憩,看到她好像很疲惫的样子,封予灏调侃道:“刚才在飞机上就让你睡觉,你又不愿意,这会儿犯困了吧?”好好的休息时间硬要用来敷面膜打扮,何必呢?

瞪了他一眼,南宫暮雪没好气的说:“我要是知道安卡斯是你爹地,压根儿就不会浪费这个美国时间了!”那么好的一个人,哪里还需要花费心机去讨好?

看他对谦谦那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就知道他对他们母子俩有多满意了。既然弄清了未来公公的性格特征,接下来的步骤应该会轻松很多了吧?有了当年曾经交心的回忆,再加上那小人儿从中做粘合剂,不怕这别扭的男人不投降。

她这个强词夺理的举动显然让某人不能接受,这话说的,好像他一早就该把家里所有成员的名字、背景全部都向她一一报备似的。否则就是他的不对,他怎么会料到他们竟然认识?

想到儿子刚才的解释,他更是忍不住大加赞赏道:“儿子的名字的确取得不错。”就冲着这一点,他打算给她额外的嘉奖,至于奖品是什么,暂时保密。

已经恢复闭目养神状态的人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意识模糊的应道:“凑合吧!反正也是随便取的,浅显易懂,也便于我自己记住。”她还真的没有为儿子的名字费过多大的心思,只是结合当时的情景,就用了这几个字。

听到她这么说,身旁的人倒来了兴趣,刨根问底的一定要问个清楚:“哦?为什么随便就会取了这个‘谦’字呢?”

即使是随口说出来的,好歹也会有个什么东西触动吧?或者是当时看到了什么,有感而发?很多人取名字不都这样吗?要么就是很早以前就开始翻字典,找出几个自己喜欢的字,然后从中挑选,再组合起来。

原本不太想搭理他的,但是他偏偏很不识趣,像只烦人的麻雀似的吵个不停,南宫暮雪索性也不睡了。

睁开眼睛坐直身子,一本正经的答道:“谦,是为了纪念这是我历尽千辛万苦才生下的孩子。无,是因为他没有爹地。这样就组成了他现在的名字,清楚了吗?”中国文化是博大精深的,只要能明确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随便找两个谐音字还是很简单的。

可是听了她的话后,封予灏的脸却黑了,他甚至还有点崇拜起自己的儿子来。这么被嫌弃的一个名字起源,竟然还能让他自我安慰杀似的找到了那更靠谱更高尚的说法,想不佩服他的小脑袋瓜都不行。

那个“谦”字固然可以理解为谦谦公子,但在听到了当年的真相之后,他却没有办法自欺欺人的自动忘记。

所以深思熟虑之下,他还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儿子必须改名,要跟我姓!”实在是看不下去好好的一个孩子被这女人这样胡搞乱窜,她就不能从比较美好的角度出发,去给儿子想更好的名字吗?虽然说现在这个也不错。

幸好这次回来也是要让儿子认祖归宗,改名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了。改天他要好好给儿子想一个比较雅气的外文名,最好能取代现在这个背后含义很肤浅而令人反感的中文名字!

他的提议没有得到同意,南宫暮雪单手抬起搭在车窗的边缘,托着自己的脑袋,意兴阑珊的反问:“凭什么?他是我生的,就连那小蝌蚪都不是你自愿提供的,你到底有什么贡献?”敢质疑她的水平?

现在的名字到底有哪里不好?不也一样琅琅上口吗?叫了两年都叫习惯了,突然要改过来显得好奇怪。难道要叫封无谦?好别扭!她还是觉得自己这个姓氏比较好,多特别啊,复姓最有爱了。

“就凭那小蝌蚪是我的!”沾沾自喜的情绪很快就被男人破坏掉了,能说出这么无耻又赖皮的话来,不能不令人刮目相看。

不仅仅是南宫暮雪,就连坐在前面的莫少天和君少宇都忍不住侧目,偷偷从后视镜里打量自家老大的俊脸。唉,老大又被嫂子气疯了吧?每次会说出这么大失水准的话,十有八九都是受了刺激。

不过也就是到了这一刻,他们才知道老大和嫂子之间的感情纠葛,原来谦谦是在老大不情愿的情况下有的?!乖乖,这可是爆炸性的大消息啊!

转念一想,以南宫暮雪那彪悍的性子,只怕还真的做出了多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可怜的老大,多么辉煌的人生,偏偏要被一个女人涂上了如此浓重的一笔。这个消息要是传了出去,铁定能引起很大的轰动。

谁知他这无赖的话只是让南宫暮雪微怔了一下,随即莞尔一笑道:“那有什么了不起?只要我有需要,小蝌蚪那玩意要多少有多少,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的,我总能弄到手。怎么,你想和我打赌吗?”

丫的,竟然敢用这个来跟她说事?说句不好听的,当年选择了他,那是看得起他。这死男人不为此感到荣幸就算了,竟然还在这里唧唧歪歪的,用这个来跟她谈条件?真是活腻了。

“你!”果不其然,三言两语之下,又把封老大给气得要跳脚了。这女人太犀利了,反应又过于灵敏,如果想在言语上和她过招,必须保持平和的心态,才能稳中求胜。他和儿子的区别在于,儿子已经练就“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本事,根本对她的话都是不痛不痒的,所以不怕。

他就不同,死穴太多,又总是要顾虑她的情绪,生怕自己会惹她不高兴。往往下场都很凄凉,早晚有一天会活活被她给气死的。

看到他气结的模样,南宫暮雪在心里得意的呐喊了几声,面上还是保持着恬静的微笑,这点风度她还是有的。所以一双美目四下打量了一下,准备转移话题,不然坐在某人旁边,即使车里不需要开空调,她也会被冻死。

故作对这辆车很有兴趣的样子,颇为感叹的开口道:“灏,这车子没有你的舒服,可能我已经习惯了你的一切吧,别人的总觉得不太好。”

多高的一句评价啊,还很聪明的从侧面去告诉他:刚才的那些个气话不过就是随口说说的,真要她去找别人,她还不乐意呢!可是正在气头上的人哪里听得进去,连看都不肯看她一眼,径自把头转开,用个后脑勺对着他。

耶?不管用?这招不行,就再换另一招咯!瞥见前面坐着的两个人,南宫暮雪又假装好奇的问:“灏,为什么‘铁三角’总是要跟着你啊?形影不离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是四胞胎呢!感情好到连别的司机都不要,不过少天的车技的确很不错哦,当然,和你的相比还相去甚远。”

一番话把所有人都绕进去了,莫名其妙被点名的莫少天有些忐忑,被嫂子夸奖可不是什么好事,那往往意味着下一步就会接到老大指派的“特殊”任务。看看那苦逼的少凡,至今还在迪拜忍受着沙尘暴偶尔的袭击就知道下场能有多惨了,上次不就是嫂子随口说了一句“男人就该像少凡一样温柔”,他第二天就立马被踢上了飞往迪拜的飞机。

世事无常啊!老大这也太善妒了点吧?再说了,嫂子只是说说而已,又不是看上了少凡,至于吗?所以他们两个研究出来的结果,其实老大是气恼自己永远也做不到少凡那样的程度,为了避免自己的女人会以此来提要求,索性把少凡弄走,省得留下来碍眼。

自从那次以后,他们都很小心翼翼,生怕嫂子会注意到自己,没想到还是躲不过。君少宇给了身旁的人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就低头假装认真的看报纸了。这种事情还是不要瞎掺和比较好,他都巴不得自己在嫂子面前做个隐形人,看看可怜的少天,现在躺着都中枪。

这是一个月中,自己的第二个下属得到这女人的夸赞!这个念头让封予灏为之气结,他就这么不出众吗?总是一个劲的在夸奖别人,从来都没有听到她对自己说过一句中听的话,这让他还怎么可能保持淡定?

狠狠的瞪着坐在他前面的那颗脑袋,封予灏冷冷的说:“因为他们要给我挡子弹,所以必须跟着!”此话一出,车里其余三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那两人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后颈处有嗖嗖的冷风在不停的吹着,莫少天甚至能感觉到后脑勺的某一处似乎被瞪出了一个大窟窿。相视苦笑了一下,两人只能若无其事的当作什么都没听见,心里却无比悲催的在说:少凡,你要坚持住,我们很快就会过去陪你了。

这还是最好的打算了,迪拜虽然偶尔会遭到沙尘暴的袭击,但还算是个比较富庶的地方。就怕老大把他们派去撒哈拉晒墨鱼干——这是对组织里一个下属的惩罚手段,不知道是谁提议的,老大直接让人家带着两吨刚打捞的墨鱼飞去撒哈拉,要把那些都晒成鱼干,然后卖光了才能回来。

晒干是很容易,毕竟那里的地理环境因素影响,这个倒不成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那地方一年半载都见不到一个人影,那家伙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卖掉这么多的墨鱼?据说截止到现在为止,才卖了不到五分之一,时间却过了三年了。

为了他们更美好的将来着想,还是明哲保身的闭上嘴吧,不能因为嫂子的一句夸奖就忘乎所以——他们还是老大的人,只要一天没有脱离他的“魔掌”,就绝对绝对不能造反,更不能接受嫂子的任何恩惠,哪怕只是一句赞扬也不可以。

为什么恋爱中的男人会变得这么可怕?善妒、小气,还很爱记仇,老大自从和嫂子谈恋爱以后,变得都快让他们认不出了。

他们都能敏锐的感觉到苗头不对,何况是南宫暮雪?所以她只是识相的保持沉默,继续闭目养神,免得说多错多。被发配到迪拜的还没想办法弄回来呢,要是连这两个都被调走,那她可要好好铺个台阶让那男人下台才行了。

相比起他们这辆车的冰冷气氛,谦谦所坐的车子里可热闹了,第一次见到爷爷,小人儿很是激动,一直都在不停的问问题。

“爷爷,你认识圣诞老人吗?你的兄弟里面有人长着银色的头发,鼻子像圣诞老人一样红扑扑的吗?”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爷爷这头金发也很好看,但他还是执拗的想认识一个满头银发的老爷爷。

通过短短几分钟的交流,安卡斯已经基本能摸清他的脾气了,这小家伙看似聪明,实际上还是脱离不了小孩的心性。所以偶尔顺着他的意思也没什么,他还是很懂事的,不会任性的胡搅蛮缠,更不会提一些无礼的要求。

习惯他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后,安卡斯笑呵呵的微低下头对他说:“你看看爷爷的头发,最下面那里是不是就变成银色了呢?”

年纪大了嘛就会有白头发了,想变白还不容易?只要孙子高兴,别说是扮圣诞老人,哪怕是要他扮那只麋鹿他都愿意。

搂着他小小的身子,任由他趴在车窗上看着沿途的风景,当看到不远处那座高耸入云的摩天轮时,谦谦不由得张大了嘴巴:“哇!这个摩天轮比伦敦眼还要高大威猛耶!”太壮观了,他都想马上能坐上去,从高空中俯瞰这座爹地出生的城市。

听了他的形容词,坐在另一边的田甜忍不住吐槽道:“拜托,你的国语能不能说得更标准一点啊?整天都胡乱用词!”

真的不是她挑剔,也没有针对他的意思,而是这小鬼张口闭口都经常用词不当,闹出不少笑话来。作为姐姐,她也是为了他好,所以总是要提醒他多多注意。

“哦,好吧,我下次一定想清楚了再说话。”没有预期中的反驳和辩解,谦谦就这么自然而然的接受了批评,而且态度还很好。

这个不太正常的反应引来了安卡斯对田甜的注意,这小姑娘对付他的孙子还挺有一套的嘛,改天一定要请教几招,留着备用。不然做爷爷的都斗不过孙子,那就太丢人了。话说回来,看到眼前这张小脸,总是会和他脑海中儿子小时候的照片重叠在一起,让他总想给孙子更多的疼爱。

也许是儿子这些年都和他越来越疏离了吧,所以他总是很迫切的想去了解关于他的一切。对于儿媳妇和孙子,他更是想给予关怀和照顾。毕竟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了,将来也不会和他一起生活,所以他要更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

人一老了总是很容易发出一些有关年龄和人生的感慨,能够儿孙满堂整日围绕膝下当然很好,但是孩子们也有他们的事情要忙,像现在这样偶尔回来陪他小住几天就已经很满足了。

想到这里,他就把注意力又拉了回来,继续和小人儿闲话家常:“谦谦啊,你告诉爷爷,平时都喜欢吃什么?肯德基?还是必胜客?”小孩子不都喜欢吃这些吗?

经常和身边的老友出去小聚,看到别人都带着孙子孙女的,羡慕到不行。这会儿他也可以扬眉吐气了,心中已经开始盘算着,哪天要主动邀约那些个老友,再带上帅气的谦谦宝贝儿,一定可以出尽风头。

谦谦因为他的问话回过头来,皱了皱鼻子说:“妈咪说那些是垃圾食品,对小孩子的发育没有好处,吃了就会长不高,还会变成怪兽。”

听到这里,车上所有人基本都可以对南宫暮雪的教育方式有一定了解了,又是恐吓又是威胁的。当然,听起来有些吓人,甚至是荒唐的,但对小孩子却很管用,至少能有威慑力。她这么说还能起到一劳永逸的效果,因为把后果都说得很严重了嘛,孩子如果还要去吃,那他就是不怕死了。

看到安卡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又补充道:“爷爷,你不用为这个烦恼了,我不挑食的,很好养的哦!家里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挑食就会长不高。”

这是很可怕的事情,如果长大了还像个小孩似的身高,那才吓人呢!妈咪太狡猾了,知道他的死穴在哪里,动不动就用长高、发育什么的来威胁他。就算他再大胆,也不敢随便拿这个去赌啊!

他的懂事让安卡斯很是满意,不住的点头夸奖道:“不错不错!不愧是我的好孙子,你比那些同龄的小朋友要强很多啊!”

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年纪的小孩子都是比较胆怯的,至少不会主动和大人攀谈,更不可能像谦谦这样有着清晰的条理并且对答如流。简短的闲聊中不难看出,这小人儿很聪明,也很懂得分寸,不会因为年龄的关系就胡闹。

虽然坐在安卡斯的大腿上,但他始终小心翼翼的不把自己全身的重量都坐下去,借着趴在窗口的动作稍微支撑着身体。

冲着这个贴心的举动,就足以让安卡斯感动很久了,这孩子被教育得很好,小小年纪就很体贴人。要是能把孙子留在他身边该有多好啊!

车子很快就驶入了一个古香古色的黑色雕花大铁门,穿过铁门,两边都是大面积的草地,外围种着茂密的三角梅。那玫红色的花瓣点缀在一片绿色之中,很是赏心悦目。从修剪平整和生长的状态不难看出,必定有专人在打理和养护,否则不会有那样的效果。

“这是我妈咪很喜欢的花,而且花茎上有刺,所以就索性种满了一圈,形成一个天然的屏障。”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封予灏轻声的解释着。

那个时候,“他”和妈咪还很恩爱,为了讨她欢心,特地种了这么多的三角梅,让她能在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清楚的看到枝头上那一抹嫣红。没想到的是,妈咪都去世多年了,这些三角梅还依然在怒放着,生命力极强。

走进这所大宅子,竟有一种时光穿梭的错觉,因为所有的摆设都和封婉晴生前保持着一致,没有丝毫的变动。看到壁炉旁边的那张摇椅,上面那条苏格兰羊毛制成的红黑大披肩,封予灏的眼睛有些发涩了。那是妈咪最喜欢的位置,平常总会在那里看书,或是静静的闭着眼睛轻轻晃动着,或是抱着妹妹在那里讲故事。

那个温暖的壁炉旁边,有着他过去太多美好的回忆,所以视线久久都不能移开。见到他这副模样,南宫暮雪心知那物件必定和他妈咪有关,也没有过去打扰,就让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吧!

一溜身穿制服的仆人全都规矩的束手站立在玄关处,除了有几个帮忙把他们的行李搬上楼,其余的都等着主人发号施令。

其中一位穿中山装的老人引起了南宫暮雪的注意,看起来年纪应该有六十岁以上了,和安卡斯年龄相仿。不过精神矍铄,气色很好,身体状况应该不错。

感觉到她的视线停留在自己身上,老人主动走过来朝她微微鞠了一躬,毕恭毕敬的叫道:“夫人,欢迎回家!”见面不到十分钟,光是凭表象来观察,他就能判断出这个女人不简单。就从她能让少爷时刻关注,还有少爷眼里那明显的爱意,就知道她在少爷心目中的地位不一般。

听到这样的称呼,南宫暮雪有些受宠若惊,虽然知道自己的未来老公有着另一层尊贵非凡的身份,但是自己被冠以这样的光环还是很不适应。

略显局促的回以一个善意的微笑,她赧然的开口道:“我现在还不是呢,你还是叫我小雪吧!”从穿着打扮不难看出他是仆人的身份,可那威严的样子无疑透露着另一个信息,那就是他绝对不会是一个普通的仆人。

而且她并不希望一进门就以未来女主人的架子来出现在众人面前,如果可以,她甚至想低调的生活在这幢大宅子里。

让人意外的是,从客厅两个不同的角落里,同时传出了两道相似的声音:“你就是夫人。”父子俩因为这个时隔多年的默契举动而微怔了一下,然后有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安卡斯那双有点浑浊的蓝眸中有过一丝动容,看上去有些激动,而封予灏则是故作冷漠的把头转开。

看到这么别扭的场面,所有人都有志一同的装作没看见。对于大宅子里的仆人们来说,能见到久违的少爷已经很难得了,如今还带回了夫人和小少爷,让他们不禁要期待那皆大欢喜的结局。

“这位就是小少爷吧?”眼见气氛又陷入了尴尬,那位身穿制服的老人又主动开口打破了僵局,适时的给父子俩解围。

每次都是这样,他习惯了给他们充当和事佬,在关系紧绷得几乎要断掉的时候,给他们铺台阶。一直都苦于没有机会和少爷深谈,有些事情或许并不是肉眼看到的那么简单,背后有着什么深层的故事也不一定。

只是少爷的性子很倔强,一旦认定了自己的想法,无论别人说什么都不会听进去。所以这件事还不能强迫他去回想,看看这位夫人和小少爷能不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了。

乍一听到陌生的称呼,又发现别人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身上,谦谦有点茫然。反应过来之后,很是认真的回答:“爷爷您好!我是谦谦,不叫少爷,我妈咪说我就是捡来养的,不能随便耍大牌。”

这句教诲他记得可牢了,因为妈咪说过,小孩子一定要贱养,像人家取的小名还叫什么“狗剩”“铁蛋”之类的呢。说是小孩子这样就很容易养活,而且不会经常生病什么的,所以就说他是捡来养的,让他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当然,像他这样的好孩子,即使妈咪没有专门说过,他也没有傲娇的本性。严格来说,他还是比较听话的,从来不会吵着要买什么东西。有任何要求,只要说过一次被拒绝后,他就会识相的放弃,或者自己想别的办法,绝对不会胡搅蛮缠。

这话一出口,把一屋子的大人都逗笑了——因为安卡斯喜好中文的关系,大宅子里所有的仆人在招聘时就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一定要会说中文,否则不予录取。

“谦谦,要叫陈爷爷,爹地是陈爷爷看着长大的哦!”因为小人儿这天真的话语,封予灏的脸色也缓和了不少,耐心的跟他做解释。在这座宅子里,除了妹妹,恐怕就是这位管家和他的关系最好了。以前妈咪的一切事务都是经由他亲手打理,所以他对陈伯有着特殊的感情。

如今回到这里,仆人中有不少都是陌生的面孔,当年他熟悉的那些“老人”们有的都已经不在了。或许是另谋高就,或许是别的原因,能见到陈伯已经是很大的安慰了。总是令他会不知不觉的想起过去有妈咪在的那些温馨的回忆,而不是后来的冰冷和漠然。

小人儿明显能感觉到爹地的神情有些不一样,于是就用探究的眼光扬起小脸看向陈伯,过了一会儿才疑惑的问道:“你是我爷爷的兄弟吗?那以后不能再叫我少爷了哦,要叫名字,不然我会被雷公劈死的。”

妈咪说过,小孩子一定要尊重大人,尤其是老人,一定要有礼貌。他怎么能让一个老得可以做他爷爷的人伺候,还要叫他少爷呢?绝对不可以,这么大逆不道真的会招来雷公的。

说完一本正经的走过去对着陈伯深深鞠了一躬,大声说:“陈爷爷好!我是谦谦,请多多指教!”那副模样俨然就是一个乖宝宝,不太协调的是,他那肉墩墩的小屁屁在弯腰的时候高高撅起,让人看了很有冲动想去掐一把。

藏不住唇角的笑意,陈伯也朝他一鞠躬,用同样的方式回应道:“谦谦好!我是陈爷爷,以后请多多指教!”

这个小少爷,他喜欢!与少爷小时候不同的是,这孩子更活泼更阳光,少爷总是有着和年龄不太相符的老成和沉稳,太安静。小少爷就不同了,有着聪明的头脑,却不缺少小孩子的顽皮天性和搞怪的爱好,看来以后大宅子里就会多出几分生气了。

原本还显得生份的一大屋子人,全都被一老一少这有趣的举动给逗乐了,气氛立刻又变得轻松起来。

陈伯再转头看向南宫暮雪时,换上了更亲切的笑容,连那脸上的皱纹都加深了几分:“夫人,我先领你们上楼吧!到房间里休息一会儿,晚饭准备好了我会通知你们的。”尽管在这个家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他几十年如一日的还是保持着一个仆人该有的姿态,并没有仗着主人的倚重就趾高气扬。

感激的对他点了点头,南宫暮雪有礼的笑道:“好的,那就麻烦陈伯了。”从封予灏和他说话的态度不难猜出,这位管家并非等闲之辈。且不论还有什么更深层的关系和感情在里面,单就他的年龄,就是令人尊敬的长辈,最基本的尊重还是要给的。

可是刚推开房间的门,她就有一种冲动要夺门而出了,惊愕的转身看向紧随其后的男人,两人同样是满头的黑线。这布置也太诡异了点吧?

只见宽敞的房间里,入眼处全部都是一片红色的海洋。这还不算,从高达四米的天花板上有几条绸带拉下来,连接到房间的几个角落,在上头的正中处交汇,看上去就像一朵怒放的鲜花。

宽大的床上,大红的床单和被子,就连枕头也是,原本很有欧洲中世纪风格的床幔,也被换成了俗气的大红色。

如果看了这些还不够清楚明了,那床头、柜子、梳妆台上那无处不在的“囍”字就很清楚的说明了一切。只不过,谁能告诉他们,这到底是要闹哪样?虽然是要回来见家长,可是没有说过这就要举行婚礼吧?

即使是回来结婚的,这又不是洞房花烛夜,用得着这么快就换上了喜庆的婚礼用品吗?太吓人了!晚上要是睡在这如同鲜血般艳丽的床单上,会不会做噩梦?很有可能会梦到什么吸血鬼之类劲爆的东西呢!

无声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封予灏才无语的吩咐陈伯:“换掉吧!我们还没有结婚,目前用不上。”等到有朝一日真的举行婚礼了,他也绝对不会要这么惊悚的颜色来布置房间,和他理想中的新房相差太大了。

陈伯一头雾水的看了看他们,然后一本正经的据理力争道:“少爷,你不太懂中国的传统规矩,结婚的新房是要这样的,一定要用红色的东西才喜庆啊!如果到了你们结婚的那天,还要在上面撒上红枣花生桂圆莲子之类的东西呢,交给我就好了,放心吧!”

哪怕有着一半的中国血统,少爷终归是在国外长大的,很多风俗都不知道。这个方案他可是特地准备的,还征得了公爵大人的同意,没想到少爷一回来,就碰钉子了。

当年老夫人一直都对自己的婚礼有着小小的遗憾,就因为公爵大人的身份,所以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异国婚礼,却没有任何的中国元素。因此这次他们打算在少爷的身上实践一次,就当作是弥补公爵大人的愧疚之情,可惜少爷不明白他的良苦用心。

不忍心看到陈伯为难,南宫暮雪转过身笑着说:“陈伯,你就当我们是回来度假的,不需要按新房去布置。如果我们定下了日子要行礼,到时再麻烦你给我们按中式的风俗去做,好不好?”

既为老人留了几分面子,又解决了他们眼前的难题,这四两拨千斤的沟通方式可比某人直接黑脸的强势要管用多了。老人家嘛,你只要给他一个台阶下就行了,用不着和他硬碰硬,更犯不着让他生气,万一把身子气坏了可不好。

有效的沟通之后就体现了极高的工作效率,陈伯一声令下,仆人们鱼贯而入,有序的迅速将那些东西撤下。等到他们再跨入房间时,已经换上了最寻常的床上用品,还是封予灏最喜欢的简约色系。

关上门,把那些个“关爱”的目光都隔绝于门板之外,南宫暮雪才累极的冲过去扑向那张大床。柔软的触感让她不愿意再动弹,恨不得可以一直都躺在上面,哪里都不用去。

一只大手刚搭上她的后背,她就像只毛毛虫似的往里面蠕动了两下,让自己的身子更舒服的趴在床上。然后懒懒的开口吩咐道:“快给我按摩,腰都快累死了。”下辈子打死都不能再做医生,整天和消毒水还有那些冰冷的器械打交道就算了,还落下一身的职业病。

她的颈椎和腰椎劳损很厉害,不能长时间的坐着,也不能低头太久,否则就会很僵硬很痛。所以每次接到要做手术或者要解剖的任务时,她总是下意识的想要拒绝,但一想到这是自己的工作职责,就没有办法再推脱了。

话虽如此,如果让她什么都不做,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做个家庭主妇,那她也是不愿意的。天生闲不住,加上在厨艺方面的迟钝,造成她对家务活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何况父子俩宁可她整天往外跑,也不敢让她踏进厨房半步。烧了厨房倒是小事,就怕她会发生什么意外,那就没必要了。

依言张开一双大掌在她的后腰上开始用力揉捏,封予灏略带心疼的建议:“雪儿,要不你以后就不要再接法医的工作了,那样太辛苦。”

经常一个电话,不管是什么时间就要立刻跟着刑侦队赶到案发现场,现场取证做初步判定之后还要扎头在她专属的手术室里做进一步的解剖化验。她做的工作都很费神,也很伤眼睛,看看这一身伤病就知道那不算低的工资是用自己的血汗挣来的。

不仅是办案的刑侦队员有一定的危险性,包括她也一样会面临着各种威胁。所以平时行事要很低调,免得暴露在犯罪分子的视野内,会成为别人报复的目标。

这次出乎意料的,南宫暮雪没有条件反射的和他唱反调,反而顺从的满口答应下来:“好,以后不管你决定要在美国b国还是别的国家生活,我都只找些安全的工作,不接触那些案件了。不过‘魅’里面的任务你不能干涉,当初我们答应过头儿的,不会随便退出。”

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的身体和人身安全,所以她可以适当的让步。但要她放弃自己的爱好,完全不能接触那些刺激的查案过程,那就太不人道了。所以要适当的有所保留,至少“魅”的任务也不是经常有的,也不会每一个都有高危险性。

深知她是个在家里待不住的人,封予灏也没有强求,能得到她这样的让步和承诺已经很不错了,不能要求她为了自己完全的改变。如果轻易就变了样,那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呢。他的女人,必须要有自己鲜明的性格特点,不会被爱情冲昏头脑——向来这种事情都是他在做。

在他们抓紧时间小憩的同时,咱们的谦谦宝贝儿也没有闲着,正爬上爬下的忙着去熟悉自己的房间。

和他亲亲爹地的“新房”有着同样的待遇,他的房间里也有特别的布置,最令他欣喜的,就是那台巨大的液晶电视了。配套的还有最新型号的游戏机,只要连接上,就可以对着四十二寸的大屏幕打游戏,那视觉效果简直是太强大了。

就冲着这一点,他都想留在b国陪爷爷生活算了,免得回到美国又要被那对奸诈的夫妻所欺负,整天在他们的严密监视下“苟且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