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1 / 2)

莫如宾跟顾家臣讲好的时间是下午六点,现在已经四点钟了。

任啸徐被他父亲叫走也快一个多小时了。

他走之后顾家臣就把房间的门开着,这样他回来的时候,顾家臣就能够听到他的脚步声。顾家臣的耳朵很灵敏,是谁走路的声音他一听就能听得出来。

一般的男人走路脚步都很重。

而任啸徐这样的高门子弟,走路的步子是比较轻的。

他们之中,步伐最轻的要数个性最张扬的季泽同。虽然他看上去应该是步子最重的那一个。

走路把脚步放轻是基于对他人的一种尊重,表示自己不想打扰之意。而季泽同行事往往是最不肯顾及他人感受的。他那么小就跟着爷爷回了西南,人生地不熟,父母兄姐都远在千里之外,寂寞之情可想而知。自顾不暇的人,往往没有心思去顾及他人。

可是季泽同学过唱戏。学戏的人一言一行都是讲究,走路更是门大学问。青衣走的是莲花步,讲究脚步相连,落地无声,步履轻盈,体态端正。就是说,走路的时候脚无论怎么动,身体也是不动的。

季泽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综合体,最懂礼貌,也最不懂;最尊重他人,也最不尊重。与他交心的人,他可以豁出性命去。他为了不影响到任啸徐和任啸怀之间的势力,自己和家族的关系说断就断了。可是要有人得罪了他,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错误,在他眼里也可能是死罪。他最温柔,但是也最残忍。

步伐最为铿锵有力的无疑是程忆周。他是军官,走路的步调严禁而有节奏。军靴打在地上的声音像是一种特殊的打击乐器。听到他的脚步声,人都会变得更加严肃和精神。顾家臣想那大概是一种军人的风范。

而任啸徐的脚步是平稳的。平稳中带点散漫,又很有规律。如果说季泽同的脚步是古典的京剧,程忆周的脚步是严谨的军歌,那么任啸徐的脚步就是优雅的爵士。有时候任啸徐走路也像是清丽的钢琴曲,一步一个音符,每一个音符都落在顾家臣的心坎儿上。

踢、踏——踢、踏,就是这样的脚步声。

顾家臣从沙发里站起来,看向门口。任啸徐已经进了房间,正背对着他关门。他穿了一件渐染的衬衫,下摆上是一片淡淡的墨痕,趁着细腻的衣料,那墨痕如国画一般雅致。

中国山水画受王维的影响特别大,景物是绝对的主角,而人物则被细化到最渺小,常常是山水之中的一个点。著名的深山藏古寺,则只把人迹用了一缕炊烟来表示。

可顾家臣觉得,这样的人是最渺小的,却也是最主观的。风动旛动,皆我心动,我若眼闭,举世为空。

他之所以觉得任啸徐长得那么高大帅气,穿的衣服那么别致好看,走路的脚步声那么动人心弦,一言一行都那么有吸引力……大约是因为他自己对他动了心吧。

任啸徐和爸爸谈过话之后,心情好像好了很多似的。

任啸徐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特别急。常常是关上门就直接把顾家臣压在身下,没有任何前戏就直接侵入。可现在他没有这么做。

顾家臣看见他回来了,就站起来迎接他。任啸徐走到沙发旁边,拉着顾家臣坐下,就从后面搂住他,整个人贴在顾家臣的背上。他把下巴抵在顾家臣的肩膀上,两只手在前面轻轻地摩挲顾家臣的身体。每次只要任啸徐做了这种亲昵而温柔的动作,就说明他的心情很好。

顾家臣见他这个样子,才试探性地说:“刚刚……莫如宾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他要请我吃顿饭。”

任啸徐听了,好像有点不大高兴,声音沉闷地问:“今天晚上?”

顾家臣小心翼翼道:“嗯,下午六点。”

任啸徐的手停止了动作,好一会儿,才恢复了活力,把顾家臣拉到他腿上来,一边温柔地吻着,一边说:

“快去快回。”

顾家臣拿到了许可令,很开心。任啸徐像一只小鸟一样轻轻啄着他的脸颊,弄得他痒痒的,他一边笑,一边絮絮地说着话:

“他说就是请我吃个饭,道个歉,就完了,别的什么也不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