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慕容瑄 第二章(2 / 2)

“我又没说错。”晓墨冷冷道,“爸爸,你不用替坏孩子说话。”

教导处里又迸发出一片高声吵嚷!

我叹了口气,默默把身体往墙外退了退。

那天到最后,还是以姑父给人道歉并承诺赔偿医疗费了事。回来的路上姑父狠狠训斥了弟弟一顿,他说弟弟是不是就想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程敬受欺负本来可以报告给老师,根本用不着他替人家强出头。

“老师不会管的。”晓墨说。“而且批评那小子几句也没用处,他根本不怕老师。”

“所以你就去打人家?!”姑父十分生气,“晓墨,就算他做错了你也没权利去打人家!”

晓墨沉默了很久,突然说:“可是爸爸,人家受欺负的时候,我如果在一边儿看着不管,到时候我受欺负人家也会看着不管的。”

他这话,把姑父给说愣了。

好半天之后,姑父才说:“今天的事情到此为止。晓墨,我不希望以后再来你们学校报道。”

姑父的愿望并未实现。

上了中学,晓墨在外面打架的次数更多,甚至参与到了团伙斗殴里。那段时间姑姑和姑父成天担惊受怕。他们觉得儿子再这么下去,不是被人打伤就是进班房。

但是我觉得不会。弟弟和外面那些普通的坏孩子不一样,他身上并没有那种痞气,而且也并不是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获得某些利益才去打架的。

可是弟弟为什么这么喜欢在外头拉帮结派、闯祸闹事,这谁都不知道,我虽然隐约感觉到了一些什么,却也无法把它说明白。

弟弟生下来双眼就是重瞳,重瞳的意思就是一颗眼珠里有两个瞳仁,那是十分奇异惊人的现象,姑姑和姑父当时全都吓坏了。

后来我才知道,姑父他也曾经有一颗重瞳。

从小,当弟弟直视着他人时,不熟悉他的人,往往会被他那双怪异的眼睛给吓一跳,就好像看见了一个怪物。被人当怪物看,总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所以晓墨对人一直就冷淡淡的,而且除去那双重瞳,晓墨本身又是一个那么好看到耀眼的男孩子,走在街上,路人都忍不住多瞧他一眼——直到被他那双瞳仁给吓住为止。

我想,也许是周遭人们对晓墨的怪异态度,造成了晓墨孤僻的脾气。否则像姑姑和姑父那样被大家喜欢的人,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排斥人群的儿子?

爸爸说,是因为晓墨从小就发觉。他人的反应靠不住:前一刻还因为他脸孔的漂亮动人而喜欢他的人。后一刻就因为他的瞳孔而恐惧疏远起他来。所以这孩子早早就打消了讨好外界的念头,从而变得固执、自我。不可动摇。

而且弟弟又是那样一个天才儿童,他本来比我小三岁,提早上学再加上不停跳级,结果就和我成了同年级。弟弟和我不一样,他的成绩永远名列前茅,这个孩子似乎非常清楚如何做到最优秀,就好像,在他而言有一条别人不知晓的捷径,他总能借着这捷径跑到所有人的前面去。

不过他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我的姑姑,是个画家,专攻国画。她从三十岁开始被业界知晓,如今已经是非常知名的画家了,我曾经跟从她学过一段时间,但是姑姑最后和我爸说,我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哪怕再如何努力,也只能达到普通的优秀。“不过瑄瑄本身没这个意思,所以也无所谓”,这是姑姑的原话,事实上自小,我好像就没有在哪方面能被看出“有天赋”。

弟弟不同。他的心很灵,对外界信息的捕捉准确而深刻,对艺术的感受也较普通人更清晰。他也跟着他妈妈学过画画,不过后来也放弃了,倒不是因为没有天赋,而是因为弟弟对太多领域感兴趣,无论哪个领域,深入下去都会有惊人成果,但他自身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须有所拣择。

于是后来弟弟就全心投入到音乐当中。

姑父给他买了钢琴,他从五岁那年,从跟着我爸学拳脚开始就学钢琴。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间断过。同他练功一样,弟弟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绝不会因为老师要求一周练五天他就只练五天,他会足足练满七天。哪怕某日外出打架打得鼻破唇裂,他回家擦擦血,仍旧会坐回到钢琴前。

姑父开玩笑说家里出了个天生的“超级劳模”,还说孩子过度自觉。非常打击家长的自尊心。在这一点上姑父和我爸如出一辙,他们都很不在乎孩子“有没有出息”,似乎那都是孩子自己的事儿,和他们无关。妈妈说“蚂蚱兄弟”是自然主义、放养派,于是两个孩子就各走各的路:我选择了“很没出息”,而弟弟则决定,要“有出息得让人疲惫”。

弟弟十六岁上的大学,就在那年。他和一群朋友组了个摇滚乐队,弟弟是键盘手加主唱,他自己也写一些歌。那个乐队在半年之后竟然开始走红,成了本地有名的学生bnd,他们经常在各大高校演出。弟弟外貌俊朗,自身就是个活招牌,尤其受女学生们的欢迎。

这些事情,姑姑和姑父都只是瞠目结舌地看着,似乎儿子怎么往前发展,他俩完全干涉不了。那俩人充其量也只能悄悄坐在嘉宾席里,看着儿子衣着华丽,拿着话筒在欢呼声中满台子跑……

但是人家夸我弟弟是“才子”的时候,姑父就有点不高兴,他说,“才子”这种称谓,听着就有“倒了八辈子血霉”的感觉,他儿子晓墨明明是很强大的孩子,绝对不是“才子”。

强大,和才子,有矛盾么?

不过弟弟似乎也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弱弱的“才子”,他给人的感觉是很硬很冷的,包括他那个乐队的风格,有点类似过去的英国乐队“北极猴子”,就是说,喧闹里总带着点冷冷的讽刺,弟弟就是这样一个人,以至于我一想起他来,就会想到一双白眼向人的重瞳……

但我最喜欢的,是他在演唱会上唱的别人的一首歌。那也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英国歌手ing的《enedne》。只有在那一刻,弟弟才能够放下他浑身的尖刺,愿意平心静气给人唱一首缠绵的情歌。

那是我最中意的一首歌,也是我要求弟弟唱的。

说起来,那感觉相当诡异:想想看,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却在唱一个中年男人的心声。弟弟在唱这首歌时,台下的女孩子全都屏住呼吸!她们的表情如痴如醉,就好像那首歌是专门唱给她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