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潼关
“我叫曹跃。”曹跃淡淡地说,“不敢当爷,你叫我爷爷,你得叫我爹什么?”他摘掉了黑色面巾,露出冷笑的牙齿来,就像是嗜血的大白鲨。
原本他打算绑架王三少爷,现在他改主意了,这马太岁横行陕南近十年,悬赏令一直挂在潼关关口的城门楼子上,正儿八经的两千两白银一颗人头。这马子芳既然是马太岁的儿子,就算不值两千两,怎么也得八百两吧。这些钱足够留给父亲生活了,另外多出来的钱,曹跃还有一个打算,他准备离开陕西,前往天津。
天津,小站,袁世凯。
想到这里,曹跃越看马子芳越觉得他就是一个大元宝,那眼神看得马子芳汗毛都炸了起来,难道这汉子喜欢兔爷?马子芳只觉得菊花一紧,立即说道:“曹大王……你放了我,我爹给你五千两银子感谢。”
曹跃冷笑道:“你还真把我当傻子了?我杀了你们只是为了一点小便宜放了你?哈哈哈,你在开什么玩笑?我斩断了你一只手,你能放过我?”
那马子芳要说什么,又被曹跃一脚踢在脑袋上,晕了过去。为了防止他失血过多,张越在其余尸体上随便撕了几根布带绑住了马子芳的断手手腕,随后将他五花大绑,又捆放在马背上免得他掉了下来。那马子芳疼得已经晕了过去,任由他折腾自己。
曹跃又从地上捡起了马子芳的手铳,估计是自己做的,有两支枪管,发射的是黑火药和弹丸,很是落后。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玩意,明朝用的嘛。”曹跃很不屑地将手铳扔在地上,不过又觉得可惜,还是捡了起来挂在腰间。
几受了惊的马这时候居然自己溜溜达达走回来了,曹跃也不客气征用了,他直接将几匹马栓在了一起,将土匪的尸首都扔在马背上,自己寻了一匹最好的黑马。
曹跃一面抬着尸体,一面盘算起来自己未来的打算来,首先肯定是把这个身体的父亲的病治好,然后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不做什么黄河纤夫了。不如跟自己去天津吧,八百两银子怎么也够在天津租界里买一栋小院子,曹老汉可以种菜卖给洋人赚点钱生活,即使发生战争了,天津租界里也不会有什么事儿。未来最可能发生的战争不过是庚子国变八国联军进北京,可是天津租界里毫发无损。然后去天津小站投靠袁世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和对未来的判断傍上了袁世凯这棵大树,将来弄一个将军当一当。那草包曹锟都能当上北洋陆军师长,自己凭什么不能?难道还不如曹锟吗?
曹跃自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乱世,既然老天爷让自己借尸还魂到了清末,自己就有责任做点什么,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力量薄弱孤独。是啊,能做什么呢?
趁着乱世,自己好好打下一块地盘,然后等着解放军一来一枪不放交出地盘,到那个时候自己也年老了,带着几十年搜刮来的钱再带着子孙后代,跑到南美洲去做富家翁去。
要去就去巴西,那地方对华人不歧视,而且当地人得过且过的个性不会算计人。
想到了自己都把几十年之后的退路都规划好了,曹跃觉得搬运尸体都是一件美妙的事儿,想着想着居然乐了出来。
那曹老汉看到儿子杀了人吓得目瞪口呆,他知道儿子现在变了,变得聪明勇敢。可现在儿子如此娴熟轻易地杀人,还是让他措手不及,呆呆地蹲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是该劝还是还帮他?等到曹跃将尸体都捆好,骑上了马之后,曹老汉才从土丘上好不容易爬了下来,说:“儿啊,你这是……”
“爹,你先回家吧,俺去潼关找县令领赏钱去。”曹跃摆弄着短铳说道。
“可是,咱们……”
“爹,关于咱们打猎救了王三少爷的事儿,就不要提了,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做好事不要计较名声和利益。”曹跃冲曹老汉眨眨眼睛说道,曹老汉只好闭了嘴,拎着兔子不知如何是好,曹跃牵了一匹马给张老汉说:“爹,带一匹马回去,这是咱们家的了。”
“唉,不知是福是祸啊,咳咳咳咳……”曹老汉只得接受了这个命运,站在一旁看着儿子。
这时候狗娃忽然说道:“大侠,大侠你救救我家少爷吧,我家少爷不行了。”
原来刚刚的混战惊了毛驴,那王三少爷跌落下来,被受惊的毛驴踩中了脑袋,眼看着进气少出气多了。
曹跃摇了摇头,道:“把你家少爷放驴背上带回家吧,他不行了。”
狗娃哭道:“这可咋整,这可咋整。”
“命呗。”曹跃道,“富贵在天生死由命,你们遇到的是马太岁,这就是他的命。狗娃,你回去就告诉你们老爷说,马太岁害死了你们少爷。”
“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