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新发现(1 / 2)

以罪为名 罪恶倾城 1667 字 9个月前

现在明显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曹健不再多说,直接打印出来了监控画面上的照片,带人就准备赶往川菜馆逮捕那个女服务员。

慕森让莫子棽留下继续搜集证据,而他自己则是跟着曹健一起出发了,因为他总是觉得,曹健这一次保不齐会扑个空。

等他们赶到那个饭店的时候,曹健第一个快步走进去询问了饭店的管理人员认不认识照片上的那名女服务员。但是,正如慕森所预料的那般,值班经理说她今早一上班就请假了。

据饭店经理说,这名女服务员名叫董华,34岁,四川人。来这个饭店打工的时间并不长。平时话不多,还挺神秘。两三个月以来没有同事知道她的家庭情况或者生活经历。她也不愿意和人过多的打交道,虽然总是总是面色和蔼,但是和谁都有距离感。

曹健听了这些之后,半是高兴,半是失望。高兴的是,这董华的基本情况和慕森所推测的几乎相同。但失望的是,来这里只印证了慕森的侧写准确,却没有得到任何一丁点儿有用的帮助。

慕森这时在一旁冷静的开口对饭店经理问道:“那董华既然来上班了,那她是为什么忽然请假的呢?她请假的理由是什么?当时大概几点、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么?或者,有什么特殊的人找过她吗?”

别人不明白慕森为什么这么问,只有慕森自己最清楚,他是在怀疑这次董华的临时离开,又是L有意的提醒或者帮助。现在慕森已经渐渐习惯了L的套路,他是自己选案子,自己破案子,然后交给慕森他们,等到慕森破的差不多的时候,他再帮助凶手逃脱。至于凶手逃得了或者逃不了,他根本不在意。他只负责提醒,剩下的一切都要靠罪犯的本领和听天由命了。还是那样,在L的眼里,一个愚蠢到能让警察抓到的凶手,并不值得他帮助。他这么做的原因似乎只是喜欢看慕森或者警察抓狂的样子。

所以,现在慕森想听听,到底是不是L曾经出现过,提醒过董华赶快离开?

饭店经理稍微想都没想,就摇了摇头回道:“没有人来找过她。她当时请假的原因好像是家里出了什么事,看她挺着急的,也没说清楚。至于时间,是十点十分,刚刚上班一会儿。”

“十点十分?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慕森追问道。

饭店经理有些惊讶的反问道:“你们不都是警察吗?那早晨这里来来回回的过警车,你们不知道吗?就是因为那警笛一直在响,所以我就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表。也就是在那之后不久,董华就说要请假了。”

“警车?来来回回?”慕森的神色变的严肃起来了。他用一种疑惑的眼神转头看向了曹健。

曹健先是一愣,然后迅速拿出电话开始询问,今早这条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故,是哪里的警车在巡查。

对于曹健的反应,慕森已经觉得很欣慰了。至少他只能理解,慕森是要他去追问警车的事情。只不过,慕森并不想知道上午发生了什么事件,他怀疑的是……那警车到底是不是警察开的……

眼看着曹健的表情越来越惊讶,嘴越来越有合不上的趋势,慕森心里就明白了,到底还是让自己猜中了。这地区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件,更没有派过警车响着警笛出巡!

那辆警车拉响警笛来来回回的从这个饭店门前经过没有别的原因,应该只是为了警示董华。而董华在杀了好几个人之后,自然也是心虚的,所以一听到警笛在门外不停的响,就开始准备逃走了。

能做这件事的人,除了L不会有别人。可问题是……那警车他是从哪来的呢?

慕森向饭店经理要了董华的地址和简历,当然,这些多半都是假的。但是即便是假地址,也应该是她稍微熟悉或者曾经到过的地方才对。因为一个人如果突然被问自己的住址,而他又不想回答真实情况的话,那他一定会下意识的说出一个自己听过的地方名字,而不是胡编乱造。尤其像董华这种打工的情况,他更不可能对老板或者经理胡编本市的住址。所以从她留下的假地址上,多半能找到些线索。

曹健还在吃惊那辆警车的事情,他无法置信的对慕森问道:“这、这怎么可能呢?难道还有偷警车的?这个人疯了是不是?”

慕森浅笑了一下,心想,别说是警车了,就连老吴那样的大队长不还是让人家乔装成老头儿给骗了?年龄、身段、容貌都可以改变,更别提是弄身警服冒充个警察了。如果L想要搞一辆警车,那他一定不会用“偷”的这种低级方式。他为人高调,一定会选择一种最张扬的方式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

不过现在不是追查L的时候,时间紧迫,慕森晃了晃手中董华留下的地址对曹健说道:“咱们先按着这个地址找去看看,即便不是她家,也应该是她曾经到过的地方。说不定,这里会有什么发现。”

“好。”曹健一口答应了下来,然后就开车带着慕森奔往董华简历上的那个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