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温柔见烈骁不吭声,便以为他退让了,敛了气势,柔声说:“我们这样的家族,男人都是打小就上战场的。我父亲叶景,我的丈夫烈朝承,我的弟弟叶温衡,还有你烈骁,哪个不是十六岁就前往军区,常年不回家的。妈妈虽然有各种社交活动,但妈妈常年都是一个人在家,我也会孤独,会需要人陪伴。好不容易碰到个合眼缘的小丫头,想着收个孙女,我有什么错!难道你担心这个干女儿争夺你的家产不成!”
烈骁满脸无奈:“我不是那个意思?”
叶温柔厉声追问道“那你说你是哪个意思!人笙笙打小就叫你‘爹地’,都叫了这么多遍了,你得负责不是嘛!”
叫了几声“爹地”,就得负责。
昨儿个他还把人压在车后座上折腾了一番呢,难道不是要立马把人娶进门。
他知道这事情,跟母亲说不清的,便罕见地耍了一回无赖用了“拖”字诀:“这事儿,以后在说,我先去皇家学院。早上八点的课,我可不希望迟到。”
说着,扯了纸巾优雅地擦了擦嘴,大步离开。
从车库取了那辆宾利慕尚,烈骁便直接离开。
盯着儿子那高大挺拔的背影,叶温柔有点奇怪。
烈骁这兔崽子,冷冰冰的,可也足够孝顺,从来都不会拒绝她的要求,家里的事情从来都是她做主,可怎么在认笙笙当干女儿这事上,这么固执呢!
十三年前拒绝也就罢了。
十三年后,照样拒绝。
不过,不要紧,反正这个干孙女她收定了。
她家笙笙,就应该和叶倾城那样,高傲、嚣张、高高在上、不可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