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别人狠,其实算不上狠,对自己狠,才算是真的狠。所以,要论起狠来,没人比得上高欢,此刻他看上去,根本没把自己的小命当命,完全是找死的架势。
“嘎嘎,既然自己不想活了,那我还客气什么,小子,去死吧!”
大尾巴狼看在眼里,嘴角微微咧开,露出两颗尖利獠牙,眼睛中射出一缕缕寒光,带着嗜血的兴奋。
“我的尾鞭,快如闪电,迅若奔雷,竟然想和我吃快,简直就是开玩笑!”
然而,他话刚说完,就在想着瞄准高欢胸脯还是脑袋的时候,突然就觉屁股一疼。这下疼痛,实在太出他意料,简直就好像被踩中尾巴的兔子,他再也顾不上对付高欢,一个箭步窜起来。
“哎呦,我的屁股!”
他疼的大叫,人还在半空,毛绒绒的大手已经往屁股模去,不摸还好,一摸一手血,疼痛越大难以忍受。
高欢一击成功,却并没有意料中的喜悦,反而狠狠跺跺脚,对自己这一招大为不满。不是故意假装,他是真不满,本来瞄准大尾巴狼尾巴根的,怎么就砍中了屁股蛋子呢,那有什么用,只是弄点血下来而已。
“哎呦,马有失蹄时,人也有失手时,准头真是太差了。可惜这么一个好机会,我本来还想研究研究,这条毛绒绒可爱的大尾巴,是不是能拿来做成一件毛背心什么的,可惜啊可惜……”
就当着大尾巴狼的面,他捶胸顿足,连连叹息,那悔恨的模样简直是肠子都青了。
这还了得!
赤裸裸的挑衅啊!
大尾巴狼眼睛一瞪,差点没气晕过去,连两颗呲出来的牙都一抖一抖的,怒火万丈,脑袋“嗡”的一声,仅存的一丝理智立马消失无踪。
“啊呀呀,敢拿我的尾巴做毛背心,我杀了你,我要剥你的皮,抽你的筋,我要吃你的脑髓,喝你的血……”
很显然,他经常这样骂,否则不会如此“出口成章”,这也说明,他经常拿人类当食物。说来也是,弱肉强食本是修真界定律,他坐镇青云山,恰恰青云山又是联通青州和九大王朝秦王城的要道,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吃人也就理所当然。
只可惜,他今天碰到了高欢,看似修为只是神变一层,实则变态的很,杀神变二层甚至三层,根本不成问题。
“真啰嗦,还打不打了?要打就赶紧的,不敢打就快点滚,好狗不挡道,挡道不好狗,你自己选,到底是做好狗,还是不好狗吧!”
高欢胜券在握,自然悠闲自在,也不急着出手,反而尽量去激怒大尾巴狼。他与妖族接触的并不多,青云宗地牢大妖,现在想来很可能与天魔有关,算不得纯正的妖。至于小瘸狼,倒是已经变成正宗的妖了,只不过受高欢、老鬼影响太深,更像是个“惫懒的人”。
机会难得,先和这大尾巴狼“调调情”再说!
不过,大尾巴狼却是再也忍不住了,眼睛血红,“啊”的大叫一声,整个人就好像气球一样,猛的涨大,浑身黑色毛发根根直竖,如同个巨大型号的人形刺猬。不仅如此,他的尾巴更是变化巨大,不在是上粗下细,而是变得上细下粗了——不是上边变细了,而是下边变粗了,整个就好像个流星锤。
“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