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一门技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坏事!比如高欢,除了乃神变二层修士外,还是一名炼药师,这可就了不得了,身份地位立马抬升不少,至少高个和矮个,对他是笑脸相加。
“对了,光说宝物了,还没给你介绍下我们那铁哥们呢。”矮个好像想到什么。一拍大腿叫道:“我那哥们可不简单,修为虽只是神变三层,可在地魔洞附近赫赫有名,外号“红毛”是也……”
红毛?!
高欢一愣,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这都什么外号啊,这个叫“红毛”,那个叫“老皮帽”,也太土了点吧。
当然,土有土的好处,那就是简单易记,而且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比如“老皮帽”,三个字一说出口,不用见人就知道,这老家伙戴着顶破皮帽子;在比如这“红毛”,不用问,脑袋上的毛色铁定发黄发红,一副发育不良的样。
“可别小看“红毛”,他在修真界非常有名气,为人凶狠毒辣,杀人不眨眼,乃地魔洞最有名的义匪之一……”
听听,义匪,真拿自己当回事,匪就是匪,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无本买卖,和“义”字沾个屁的边啊。
不过,高欢现在是找“组织”寻庇护,对这些不屑之事自是不提,反而一竖大拇指,连连称赞,并表示一定要见见这位“红毛”老大,甚至说以后就跟着“红毛”老大混了。
矮个和高个听到这些,不由大喜过望。
一位炼药师的加入,对“红毛”团伙的意义实在太大了,这就好像一伙土匪中有一名神医,除了绝对能安众人之心外,还能炼制灵丹妙药,提升一干人等的修为。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对“红毛”而言,他俩加入是锦上添花,高欢加入却是雪中送炭,谁更重要不言自明。当然,由于他俩是介绍人,也必定会地位大涨,一跃成为核心层。
至于高欢,倒也不是乱说,他确实有意加入个“组织”!加入一个“组织”,对他而言,绝对是一件好事,特别是现在形势不明朗,宝物出世的消息一旦传开,肯定会引来更多的抢夺者,他若是还想着孤家寡人,那就和自寻死路无疑。
说来话长,实则极短,三人嘴上不停,双腿也没闲着,各自施展手段,宛如三道闪电,又如三股飓风,一路风驰电掣、昼夜不歇,只用了三五天就赶到地魔洞。
这地魔洞,果然和普通地方不同,岩石林立,丘陵蜿蜒,打眼一瞧,不是大小不一的石洞,就是人工开凿的土洞。总之,地魔洞不愧“洞”之名,大洞套小洞,小洞套老洞,洞中还有坑,坑里还是洞返。
“这……”高欢目瞪口呆,一时无语,沉吟半晌,才道:“我去,这洞也太多了吧,难道所有人也都住在洞里?”
这一路上,他倒是见了不少神色匆忙之徒,只不过这些家伙,一个个好像做贼一样,远远见了他们,掉头就开溜。好几次他都想追上去问个明白,可惜一扭头的工夫,那些家伙就消失不见了。
“哈哈,兄弟果然聪明,地魔既然能住在洞穴里,我等人族修士为何不可?”高个哈哈一声笑,得意洋洋解释道:“更何况,在地魔洞,你便是想建造府邸,也没有地方,只能住在洞穴里。不过你可别以为,住在洞穴里就非常艰苦,错了,大错特错,实话告诉你,每个洞穴都舒服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