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这回应该是真死了,你们几个去防备地魔,我把他的躯体弄出来,看看能不能,把地魔洞至宝,给分离出来。”
又有人说道,显然,他们想到了分宝。
可是,就在这时,一声咳嗽响起:“咳咳,别急着分宝,我还没死呢!”
嗖!
一个人影,从地底冲出,浑身都是尘土,衣衫上满是鲜血,口鼻上也鲜血淋漓。但是,即便如此,人们也能认出他是谁,赫然就是高欢。
他没死,不但没死,似乎还活的好好的!
“我去,真他妈疼啊,你们这些混蛋,真是想置我于死地啊!”他怒气冲冲的吼道:“可是我偏不死,一群混账东西,黑毛,还等什么,杀,拿出玩命的架势,和这些家伙干一场。”
话音一落,他又一个闪烁,把小瘸狼唤出来:“现在是关键时刻,你也别闲着,看到那几个家伙了吗?”他指了指玉冠以及红毛:“尽你自己最大的努力,把他们干掉,最好一个也别留!”
既然要玩,老子就陪你们玩到底,大不了杀个底朝天,老子现在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光脚是光脚,只不过他有点光的过分,满打满算,也就三个人。
他突然开始怀念老鬼,如果这老家伙在就好了,肯定有办法把这些人干掉。只可惜,这老家伙一去不复返,也不知是被地府之人抓走了,还是仍旧没甩掉那些跟踪者。
“这样你都能不死,我真是非常佩服你,不过,我倒是要看看,你还有多少手段,大不了一次不行,我们再来一次。”
老玉忍着胳膊疼痛,厉声叫道,满脸狰狞之色,可怕至极。
其实,高欢被刚才那一下,也浑身断了不少骨头,只不过,他有七轮塔在身,只是瞬间,就被强行恢复了。当然,这个过程疼痛难忍,几乎没让他晕过去,但疼痛之后就好了,完全不耽误他继续大战。
这就是当器灵的好处。如同黑毛,随着高欢修为的增进,命魂灯在变强,黑毛作为其器灵,也在逐步提升,把小瘸狼远远的拉下了。
轰!
一声巨响,大战开始!
高欢如同一头远古巨兽,瞪着血红的眼睛,不管不顾,逮着人就是一顿轰击。他左手紫电雷刀,大开大合,杀伐果决,右手鬼火,飘忽不定,忽远忽近,却也是杀气凌然。
在看黑毛,也已经打出了真火,整个人几乎和命魂灯融为一体,浑身都是绿油油的火焰,逮着谁就是一拳,火星子四射。当然,老玉等人也不是吃素的,躲闪的一个比一个快,以至于敌人他倒是没杀换一个,反而把整个战场给破坏殆尽,连岩石都化为了尘埃。
目瞪口呆!
地魔诸人,看的几乎懵住了,心中一阵阵后怕——多亏遇到了人族修士,否则他们这些人围攻高欢,恐怕不仅杀不了高欢,还会被高欢倒杀一场。高欢这小子,实在太可怕了,简直就是个一代凶悍之徒啊。
实际上,他们只是看到了表明,却不知道,高欢和黑毛,现如今都是强弩之末,只要老玉等人在坚持一下,他们就会兵败如山倒。
好在,关键时刻,一个影子由远及近的奔来,赫然是老鬼。
“我去,你小子咋回事,怎么被困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