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摩斯这小子该不会是探讨案子入了神,忘了我们车上的宝贝疙瘩了吧。不妙,若再就这话题延伸下去,结果必然演变为立即动身去往肖馨的公寓重新勘查案发现场的状况。我一定要赶快找话题阻碍这事态的进展,否则,我们可就有大麻烦了。</p>
说起来,有关犯案手段,我忽然想到,来之前,柯摩斯曾提到过,凶手可能设置了某种机关,使肖馨自动从阳台坠下。要明白,那时他还没看到这些物证与口供啊,又是如何发现的呢?</p>
联想到这里,我赶快问道:“小...小斯,我记得你在见到这些东西前就说过,凶手可能设置了某种机关,你是如何发现这一点的呢?”</p>
“呃,那没什么啊,实际上,我能发现这点,是从你差点被花盆给砸到,然后肖馨才掉下楼来这个先后顺序上,所得到的结论。”柯摩斯答道。</p>
随后,也许是见到我仍然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解释道:“21层,总的高度为63米左右。因此,在不考虑空气的阻力的情形下,肖馨从她家的阳台掉下来,摔到地上的时间,根据自由落体计算公式,V=gt,S=gt�0�5/2,可以计算出时间为4.4秒,也就是说,时间应该为4到5秒之间。按照自由落体的理论,若那盆盆景是在她掉出阳台时,一同被碰掉的。那花盆应该与她同一时间接触到地面,甚至,可能还会晚一点。结果反而是花盆先着地,过了几秒钟后,她才掉到警车上。所以,以当时情形来看,应该是盆景比她先从阳台掉下来。”</p>
“原来是这样,但又能说明什么呢?也许是凶手在把她推下阳台时,不慎蹭到盆景,致使它先落了下来。”我辩驳道。</p>
“小原,你有没有在阳台上不慎掉东西下去的经历?”柯摩斯问道。</p>
看我摇了摇头,他说道:“实际上,这是人的一种本能。若是不慎将什么物品从阳台弄掉了,肯定会不自觉得伸头去看掉落的情形。当时的情况是,警车已停在那儿了,因此,凶手势必也发现我们的踪迹了。在那样的情形下,他肯定有过迟疑,还有没有下手的必要?如此一来,延误的时间,肯定不会只有两三秒这么短。综上,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就是掉下来的盆景实际上也是使肖馨坠楼的机关的一部分。”</p>
“换言之,这名凶犯的犯案过程是,首先,使没有防范的肖馨饮入掺有大量安定的饮品。之后,乘肖馨睡过去时,与她发生性接触。其次,利用某种机关,将肖馨伪装成似乎就站在阳台上的模样。到最后,等自己逃离现场后,触动那个机关,使肖馨自己掉下楼摔死,是这样子吗?”我若有所思地问道。</p>
听了我的话,柯摩斯思忖片刻,点了点头:“根据现在的种种迹象来看,事实可能就是这样。只是,要确认的话,还需要重返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地搜查。小原,可以啊,你终于肯动脑筋了。要不,我还以为你肩膀上顶的是个摆设呢。”</p>
尽管他看似在夸我,但我怎么听都像在讽刺我。并且,我了个去,话题怎么兜兜转转,又绕回到重返案发现场这上面了,这家伙难道存心想现在就去吗?又或是,他只是在逗我玩?大佬,你不是在玩我,你是在玩火!</p>
真是吃力不讨好,我为了转移话题而说的这么一大堆话,都是我绞尽脑汁才想出来,又费尽心思才将前面顺序连接起来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