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前生虽说不是生意人,但论见识,忽悠这两个小家伙,却是绰绰有余。他甚至觉得,不仅是这两个小家伙,就算是让他去忽悠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生意人,那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p>
虽然他不会造肥皂,也不懂作香精,但利用一些点子,改变一下生意模式,这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p>
比如这个买房卖房的问题,他完全可以搞出一个古代版的房产中介公司。仅凭这个点子,找人忽悠点钱过来,让别人替他为这座宅子买单,方寸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p>
不过找谁替他买单,还有待商榷,现在也不着急。</p>
他还需要在这座城市生活一段时间,至少得等见过陈采儿后,才能继续南下,前往火桑洲。</p>
虽然他不太明白陆夫子为何要他拜入火桑宗,但既然是陆夫子给的提议,方寸也不介意过去看看。</p>
或许那火桑宗内,有什么是他需要的呢!</p>
等他们再次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奚芷芊高高兴兴地跑去和她母亲说买房的这个事,方寸则和小泥鳅继续出门。</p>
“小泥鳅,这个你拿着!”方寸将那张十两的金票递给了他。</p>
“公子,小的才只替您办成了一件事呢!”小泥鳅有些忐忑。</p>
方寸微笑道:“你先拿着,另一件事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完成的。”</p>
小泥鳅看了看四周,飞速接过金票,塞入怀中,“谢谢公子,公子但有吩咐,小的一定竭尽所能,替公子办成。”</p>
方寸微微点头,道:“我希望你能帮我打听一个人,那个人叫奚明耀,大概是在半年多前来谷阳城赶考,参加秋闱,但是……”</p>
小泥鳅闻言,不由愕然,而后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道:“公子说的这位奚公子可是公子的朋友?这位奚公子的大名,小的其实略有耳闻,谷阳府的府尊大人判其为强人所害,但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害此人者,乃是尤家二公子。”</p>
方寸听闻此言,也是不由愕然。他其实只是希望找到奚明耀所葬之地,让奚夫人和奚芷芊他们去祭拜一下而已。</p>
哪里会知道,奚明耀不是被强人所害,而是被人谋杀。</p>
方寸带着小泥鳅朝无人的巷中走去,低声道:“那尤家是什么样的人家?那位尤家二公子又为何要害死他?”</p>
小泥鳅低声道:“据说是争风,小的也是道听途说,并不清楚其中内幕,但大家都是这么传的。”</p>
他回首看了眼身后,继续说道:“据说那位奚公子文采风流,一篇《西风赋》,引得无数女子为其倾心不已,更是令如今的花魁任娘子芳心暗许。那尤二虽人模狗样,但却是一草包,论文采,自然无法和那位奚公子相提并论。可他却是花魁任娘子的拥趸,在得知任娘子对奚公子芳心暗许之下,怒而杀人,这并不奇怪。”</p>
“尤二家里是做什么的?”</p>
“尤家在这谷阳城,势力很庞大,官商军皆有人,家主尤仁博乃是当朝户部尚书,尤二便是他的二儿子,他的大儿子为人谦和,十年前中的进士,七年前被下放为官,如今已是一郡之长。但是那位二公子,在这谷阳城,却是有名的一霸,被人称之为谷阳四害之一。”</p>
“谷阳四害?”</p>
“嗯,这尤二便是一害,户部侍郎卢治也是一害。许多人骂卢治为卢扒皮,因为他,进出城的入城税提高了,商税也被提高了。虽然国库因他而充盈,但许多商户却恨不得这家伙被人沉河。”</p>
方寸闻言,不由失笑,“那其他两害呢?”</p>
“第三害名为‘郑官人’,此人没人见过他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只知道他控制着这外城过半以上的泼皮赖子,以各种名目向商户收取保护费,官府带差役围剿过无数次,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对其无可奈何。许多人都说,这位大害,乃是谷阳城的隐王。”</p>
“难道连皇室都拿此人没有办法?什么人有如此能耐?”</p>
“不知,这位郑官人,乃是四害之中最神秘的一位。”</p>
方寸微微颔首,这种人,要吧身后台后实在太硬,要吗就是替身无数,谁都可能是郑官人,死了这个,那个又站出来了。</p>
只要这些泼皮赖子一日不尽,这郑官人可能就一日不死。</p>
“郑官人这一害,在这谷阳城有多长时间了?”</p>
“至少也有十几年了吧!听小的父亲说,在小的出生之前,这郑官人便已经是谷阳城内响当当的人物了。”</p>
方寸点点头,又问:“那这最后一害呢?又是何方神圣?”</p>
小泥鳅闻言笑了起来,道:“这最后一害,其实有些说笑的成分在内,大家提起她时,都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p>
“这又是为何?难道此人很可笑?”</p>
小泥鳅摇头道:“不是此人可笑,而是此人令许多学子无颜,让人想想都觉得好笑。许多读书人对她恨得咬牙切齿,但却又拿她无可奈何,谁叫观澜书院的宁老山长对她宠爱有加呢!”</p>
“呵,还有这种人?说说看,她是怎么叫众学子无颜的?”</p>
小泥鳅笑道:“公子有所不知,那位女公子,可是观澜书院之中最有学问的女公子了。观澜书院每次考核,同样的卷子,她向来不比那些公子们差,不论是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她样样精通,且学什么都快,一学就会,如今不过十二岁光景,却早已名满谷阳城。”</p>
“有这样的人物,我怎么一路走来都未曾听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