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林冬这一行的,技能锻炼和体能锻炼就没断过,平时多流汗,抓凶的时候才能少流血。</p>
林冬挣扎了一小会,才挣脱了季诚的掌控。</p>
林冬松了松领口,转了转脖子,“季诚,你今天不给我解释,我跟你没完!”</p>
“装的真像,我问你,那个林红和潘广来差点伤了安安,还写下了悔过书,你把悔过书交给林红,销尸灭迹了!你可真行啊,助纣为虐。”</p>
林冬愣了一下,问道:“你听谁说的?”</p>
“林红亲口说的,我亲耳听到的,还能有假?好好想想,怎么狡辩。”</p>
季诚对林冬很失望,之前还觉得林家虽然都是歹竹,但好歹出了林冬一个好笋,原来全都是一样的。</p>
“你去见林红了?”</p>
“甭恶心我,我和安安去供销社买东西,无意中看到的,她和那个潘广来一起,一个要钱,一个不想出钱,在大街上溜边狗咬狗。”</p>
林冬点了一支烟,揽着季诚的肩膀,“咱俩一个连队待过三年,我是什么人你难道不清楚吗?我本身又是警察,不会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事我不会干。”</p>
“人是会变的,那我听你的解释,无法自圆其说咱就再不来往,反正你们林家就没把安安当家人。”</p>
林冬承认季诚说的都对,作为林家人的一份子,他否认不了,他的父母都是薄情寡义之人。</p>
安安结婚,他要回木兰村参加婚礼的决定,也和父母说过。林冬不指望母亲去,他确实是希望林父去的,安安的亲生父亲没有了,林冬希望林父能承担起这个角色。</p>
可林父拒绝了,林家已经认了林红,就不要和安安有任何来往了,省的刺激到林红。</p>
荒谬不?可笑不?林家人就能做的出来,还觉得自己做的对。</p>
“我确实拿到潘广来的认罪书了,那天晚上他在服装店门外晃悠,刚好让我抓住了,他承认在川市欲对安安行不轨之事,就是受林红所托。”</p>
承认了就好,但季诚不理解的是,林冬为什么转身就把认罪书交给了林红,这和毁尸灭迹有什么不同?</p>
“季诚,你得讲理,安安这件事过去多久了?潘广来祸祸的人又是林红,证据太少,你以为凭潘广来的认罪书就能定他和林红的罪?别想了,我明确告诉你,定不了。”</p>
季诚又不是法盲,他明白这个道理,他不能接受的是林冬没有知会他们,就转手拿给林红了,认罪书对那对渣男渣女来说,一点震慑作用也没有。</p>
“潘广来的认罪书有两份,另一份在我手上,还是有震慑作用的。我故意让林红知道有认罪书的存在,又借她的嘴让潘广来知道了,依两个人的脾性,肯定相互猜忌,谁都担心对方把自己卖了,越是这样安安越安全。</p>
季诚,除非你能把安安完完全全保护起来,那她就成了笼中的鸟了。安安有自己的生意,不抛头露面是不可能的。”</p>
安安说的对,让那两个人狗咬狗,她才最安全。</p>
“你没有私心就好。”季诚返身回去,关上了大门。</p>
林冬把领口松了又松,妈的,姓季的手劲真大,他要没有两下子,脖子早折了。</p>
要问偏心谁,他肯定偏心安安啊,共同生活的二十年,连季诚都得靠边站。</p>
听见了开门的声音,乔安安问道:“搞什么去了这么久?你不会真和我哥打起来了吧?”</p>
季诚坐到了乔安安身边,“你怎么知道我和你哥打起来了?”</p>
乔安安戳戳男人腹部的肌肉,真是个不要命的女人,不知道撩拨男人的下场吗?</p>
“饭桌上就针尖对麦芒,这又出去了这么久,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对了,我哥怎么惹你了?”</p>
“潘广来写了悔过书,林冬把它还给了林红。”</p>
乔安安,“给就给吧,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那就是一张废纸,定不了他们的罪。”</p>
“那你不埋怨林冬吗?”</p>
“不埋怨,那个也是他妹妹。”</p>
“……”</p>
季诚去泡了脚,回来把媳妇搂在怀里,“林冬说他是两边制衡,狗咬狗你才最安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