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查阅资料(2 / 2)

值守的警察见到白筱很是热情,没说几句话便让顾明进去了,并且很热情的对顾明介绍。</p>

“按照规矩,除非北乡出公函,县里审批,你才能够拿着。否则只能在这里看,并且不能拍照。”值守的警察老王说道。</p>

“谢谢王哥提点!”顾明礼貌回应。</p>

“你自己看吧,但是我要全程陪同。”</p>

老王笑眯眯的说道。</p>

顾明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老王。</p>

档案重要,全程陪同也正常,只是他总觉得这老王不大对劲。</p>

不管了,监视就监视吧。</p>

顾明本想第一时间看刘浩和柳依云的案件,可这样想着,反倒是挑了一件不起眼的案件。</p>

一直翻看了十几个之后,顾明才拿出柳依云的案件来,粗略的看了一遍,和北乡那边的案件记录差不多,只是更加详细。</p>

在案件后面,夹着那封遗书。</p>

柳依云的字迹很工整,大多都是写给父母朋友的,读起来让人很心酸。</p>

只有在末尾的时候,才请求重新审查案件。</p>

“不放走任何一个坏人,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p>

看到这句话,顾明脑海中很多困惑都解开了,也终于想明白,柳依云为什么要请求重新审查。</p>

在原本的案件中,陈牧风和刘浩都是犯罪者,除此之外,还有陈牧风的一个亲戚以及刘浩的狐朋狗友。</p>

如果两个人在谈恋爱,那么柳依云请求重新调查便情有可原。</p>

只是为何柳依云不提他们俩是恋爱关系呢?那样的话,刘浩也不会是如今的下场。</p>

“小顾,看什么看的这么入迷?这案件...”老王突然的声音的,打断了顾明的思绪。</p>

顾明这才想起,自己还在别人的监视之中呢。</p>

“王警官,我只是没想到北乡会发生过这么恶劣的案件。”顾明愤怒道。</p>

“唉,谁说不是呢。那女孩才十三岁,据说才上初一。大好的年华,可惜了。”老王感叹道。</p>

“十三岁?是了!”</p>

顾明好像明白了,为什么柳依云对于谈恋爱的事情闭口不谈。</p>

十三岁,在法律上是不准谈恋爱,做那种事情的。</p>

说出来只会让父母更加脸上无光,遭人议论。</p>

只怕到时候,会有人说她自己不检点,和混子混迹在一起,才落的这样的结果。</p>

“诱因必有果,若是说出来,谈恋爱才会被更多人当成是因。一个无助的女孩,怎么敢说?”</p>

顾明在心中感慨一声,放下了档案,又随手拿起另外一个。</p>

“这北乡的案件还不少呢,你想要都看一遍吗?”老王询问道。</p>

“是的,好不容易有这机会,自然要多看一些。不过王哥放心,我不会耽误您下班时间的。”顾明解释道。</p>

“你想耽误也不行,档案室到点就得关门。你看不完也只能明天了。”老王笑着说道。</p>

他这话不是玩笑话,到了中午,老王便过来催促,要锁门了。</p>

顾明只得放下档案,和老王道了一声谢,告辞离开。</p>

一直到顾明的身影远去,老王才拿出手机,小声说道。</p>

“呆了一上午,近乎查看了北乡所有案件,并没有重点关注。看样子,是宋副县长想要提拔,让他来做做样子,不用担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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