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2章(1 / 2)

庞浩博抢先回答道:“还是继续调取刘月梅的个人消费记录,包括她的出行记录,频繁来往于那座城市,基本可以判定就是他们在使用。”</p>

乔岩转向廖健问道:“你呢,有没有补充?”</p>

廖健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现在小区里都有监控,只要我们根据消费记录这段时间调出来,基本可以锁定。”</p>

乔岩点头道:“分析都没错,说明你们在认真思考案子。消费记录,公共交通,物业管理,通话地点,活动半径,把这些所有元素整合起来,确实是有力的证据。我们不妨反向推敲一下,如果说程云海的房产,他是不是应该去入住,即便用他的银行卡发生过交易,但他的活动轨迹和银行卡消费记录不相匹配,这是更加有力的佐证。”</p>

“好比说珠海的这套房子,在程云海名下,银行卡频繁在消费,但他过年期间就没去过珠海,甚至一整年都没去过,谁在住他的房子,两边证据相互吻合,这才能叫证据。”</p>

庞浩博好奇地问道:“假如,程云海心甘情愿把房子借给杨清泉,银行卡的钱是他自己花的,那又怎么说?”</p>

乔岩笑了笑道:“这种伎俩看似高明,实则愚蠢至极,而且在很多案例中都有出现。程云海凭什么借给杨清泉房子,无缘无故吗?银行卡是他消费的,拿出证据啊,只要他证明消费的这段时间在珠海,那就无话可说。即便如此,提供消费记录单,行程记录单,水电取暖缴费单,他能拿出来吗?就如廖健所说,调出监控一比对,还有什么可说的。”</p>

庞浩博继续质问道:“就算证明房子是杨清泉及家人在使用,顶多算个利益输送,不在他名下,这也不够留置的条件啊。”</p>

乔岩目光转向廖健,道:“你说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