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经验表明,实施现代货币改革,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吴捷既然决心改革币制,就得同时建立央行,靠央行推广法币。
改革币制意义重大,若能成功,则能在经济领域扩大复兴会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比军事征服、扩张根据地还要重要。
华夏长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工商业不发达,银行业更不发达。至明朝时,始出现钱庄,主要承担银钱兑换、高利贷、汇兑等业务。
清朝道光初年,山西商人雷履泰成立专营汇兑的票号“日升昌”,主要承兑官银。大名鼎鼎的山西票号开始走向历史舞台。
从严格意义上讲,票号与近代银行相差甚远。尽管如此,票号对支撑晚清统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例如,票号曾大规模承揽“地方债”业务,有效地支持了地方财政。当时,地方督抚无法按时解交“京饷”,便向票号借款,待收足税金后再还给票号。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广东粤海关难以完成税收任务,不得不向票号借款以交京饷。1870年以后,仅粤海关一关,每年向票号借款经常超过一百万两白银。由于完不成税收任务,清廷最终将粤海关委托洋人管理。
票号担负官方兑银业务,掌握了大量低成本资金,借机对外放贷,赚取了大量利润。
从本质上讲,票号与盐商、行商一样,都严重依赖于官府,算不上近代银行。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商品流通速度、流通范围大大拓展,对货币金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842年,不列颠国在香港设立银行,是为近代银行在华夏的开端。
晚清时,财政问题一直困扰着清廷。但满清并无改革币制、建立央行的魄力和能力。直至1897年,清廷才委托盛宣怀筹建中国通商银行。这家银行办得并不成功,“不官不商、亦官亦商,不中不西、亦中亦西”,大权被盛宣怀把持。
1904年,清廷试办“户部银行”,后改组为“大清银行”,将其定位于国家中央银行。大清银行具有相当大的创新性、专业性,力图在全国统一货币。
但当时清廷权威堕落,各地督抚自行其是,公然与朝廷争夺铸币权。直至辛亥革命,大清银行统一币制的努力都未成功。
这个历史使命,将由复兴银行承担。
复兴银行由宁波银行家杨庆具体负责筹建,参照苏格兰银行模式,定位为军政府的中央银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依法建立。
复兴会出台了《银行法》、《复兴银行条例》,作为成立复兴银行的依据。
《银行法》规定,复兴银行为军政府的中央银行,执行军政府的财政政策,保护军政府辖境内的金融安全;振兴银行改为纯商业银行,主要任务是促进军政府辖境内的工商业发展;各府亦可设立地方银行,但为稳健计,地方银行股本不应低于二十万元法币。
《复兴银行条例》则详细规定了复兴银行的组织架构、职能等重要内容,是复兴银行的工作依据。
二、实力雄厚。
复兴银行采用股份制形式,资本额为三百万元法币,相当于两百一十万两白银。其中,军政府出资一百万元法币,中兴公司出资一百万元法币,其他富绅、洋行等出资一百万元法币。
复兴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一人,理事六人。行长由复兴会会长派遣,副行长、理事由行长提名,报复兴会长批准。另派监事一人,由复兴会执委会财政部派遣。
复兴银行实力雄厚,体现在巨大的资本额上,体现在与之力政府的密切关系上。她将作为军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财政部监督,执行复兴会的财政政策,为经济发展、为社会繁荣、为复兴大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职能特殊。
其一,垄断法币发行权。复兴银行下设铸币厂,负责印刷纸币,铸造硬币。
从今以后,在军政府辖区内,任何银行、票号、钱庄、地方政府、个人都不得私自铸造银两、铜钱,更不得伪造法币。否则,以伪造货币罪论处。
复兴银行负责推广法币。复兴银行、振兴银行在执行资金结算业务时,必须以法币为结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