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了这么久,可算回到正题了。
朱茯苓清了清嗓子,然后拿出一份合作协议。
“我是佳人时装的老板,我们佳人时装正在筹备在辉市加盟店的开业,想邀请你作为嘉宾出席我们的开业活动,这是合作协议,你可以看一下。”
林彦在一旁,嘴角抽了抽。
她把娱乐公司的合同批得一文不值,转头拿出一份协议让人家签,看着怎么这么不靠谱呢?
果然,陈雪涵立刻就警惕了。
娱乐公司是个狼窝,谁知道朱茯苓这儿,是不是个虎口?
万一刚出狼窝,又进虎口,不还是一样掉火坑里?
朱茯苓微微一笑。
论谈判技巧,她可从来没输过。
“请看我们的协议,把每一条细则都写得清楚,具体到什么时间出席活动,时间有多久,出席活动的服装配置,内容大致脚本,还有出席这场活动的劳务报酬,也就是你们说的通告费,都写得明明白白,不搞什么套路,也没什么弄虚作假的,你可以放心。”
这份协议是朱茯苓亲自拟的,找了李律师来看过,连李律师都挑不出毛病来。
陈雪涵就盯着劳务报酬那一栏,不可置信。
“出席一场活动1万元?!”
“没错。”
比起娱乐公司动辄三五万的刊例价,1万元并不算多。
倒不是朱茯苓坑人,而是陈雪涵被雪藏半年,名气大不如前,她现在连通告都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