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会见当事人,是圈套还是强奸事实?(1 / 2)

“您不知道李律师,那个女的一家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二婚,之前就因为转移资产被男方起诉离婚。

我堂哥人也是老实,在才中了他们一家人的圈套。”

两人一上车,当事人的表弟就开始向李晨讲述女方的“光辉历史”

在他们一大家子的眼中,这就是一个圈套。

女方先是自愿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目的也是很明确。

一是要钱。

他们答应的定金还差了十万,他们想让自己这边立刻给。

二是要房子。

房子因为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买,不属于婚后财产,不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了就没有办法获得分割。

还没结婚就盘算着离婚的事了,其心可诛啊!

“如果女方做过财产转移的事情,那就可以结合你们说的事实组成一个新的案件,但关键的点还是在于你的表哥到底有没有强奸对方。”

听到对方又拿起女方的过往说事李晨也是直言自己的看法:“女方骗婚和你哥强奸她是两个不同的案件,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你哥真的违背了对方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也不可能因为对方是骗婚而一笔勾销。”

“是吧?”

张亮亮开着车十分赞同的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也跟我叔叔婶子说了,让他们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解决这件事,他们不信,总感觉自己是有理的一方,不想多花钱,非要找媒体在网上曝光。”

“你说找媒体曝光又有什么用呢,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会让执法机关更加严肃的处理这个案件。

我之前还想找点朋友,现在也没办法了。

热点案件啊,人家根本就不愿意跟你多说话。”

李晨没有接过他的话继续往下说。

这是互联网时代的通病。

普通人在遇到问题时,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把自己的事情放在网上,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来得到自己眼中的公平的处理结果。

在网上找媒体介入又不花钱,而媒体呢也因为缺乏热点新闻很乐意效劳。

从表面上看,这是在互利互赢。

当事人想要通过网上获得自己的结果,而媒体通过报道不公平的事件获得流量。

可最后…

真正解决问题的又有几个??

网上的舆论不会持续太久,围观的群众不会在一件事情上待的太久。

而媒体在获取一大波流量之后,也有可能会继续的跟进自己之前报道的事件,但是热情肯定没有最开始的高。

最终的结果:

当事人又或者家属在这一方面上浪费了太多的宝贵时间。

就像是赌博一样。

一旦下注,在没有看到结果前都会幻想着自己会赢…

车又开了半个多小时,这才抵达当事人父母的家中。

有些事情,还是得问一下他们。

律师的真正用处是在地检署又或者是审判院。

只有在这两个阶段,武协部门顶多是沟通交流,没有办法获得当事人的犯罪证据。

李晨的想法和他们一家人不同,他认为武协机关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这才把当事人关押等待程序。

正常的情况下,武协部门都是在37天之内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是关押还是无罪释放?

而当事人被关押了一百多天,说没有证据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证据到底是什么呢?

李晨也比较好奇。

一个被强奸的女性,在案发后的第四天选择报警,怎么可能还留有证据呢?

除非对方是个狠人,把自己伪装成了被强迫的受害者。

可要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没有在网上看到女性家属的发生辩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