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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院长,我希望您能够重视这起案件,因为这起案件就是对法律的挑战。”
待对方看完自己的答辩状,李晨才继续发言:“关于强奸的定义,我想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范。
本起案件,无论是从哪种角度来看,都不符合强奸的定义。
事前同意,又或者没有明确的拒绝,事后举报当事人的行为就应该被制止,因为我们无法保证会有下一个成了张勇。”
这个案子要是真就的判被告人是强奸,以后谁还敢找女的当对象啊?
“嗯,你说的事情我会认真考虑的。”
看完李晨的答辩状,王院长心中也有了自己的答案。
这件事情,也确实存在不是强奸的可能…
送走李晨,王院长就这起婚姻案再一次展开讨论。
五月中旬,李晨又接到了委托人家属的电话,说审判院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决定用网络庭审的模式来公开审理他们儿子的案件。
同时,地检署方面也把公诉人换了下来,认为那位女检察员不适合担任案件的公诉人员…
审判开庭的时间定在五月十六号的上午九点钟。
本次庭审声势十分浩大,由三位新的法官组成新的合议庭,副院长兼民事庭庭长张伟强担任审判长,更有人民陪审团和许多社会代表人士出席现场,共计四十多人。
八点三十分,直播号正式开启,便有网友们开始往里面挤,人数已经超过两百多万:
“这么多人啊?”
“刘二狗,我知道你在看!”
“让我看看,那位举报自己未婚夫的到底是何方牛马?”
八点四十五分,李晨拿着自己的东西来到审判院前,通过安检门进入审判院。
九点钟,案件正式开庭审理,D县的视频公众号上的围观网友已经多达两千多万!!
三位合议庭法官走向审判席并坐下后,审判长张伟强敲响法槌,宣布案件正式开庭。
进入程序,审判长先核对被告人张勇的个人信息,又为他解释今天出庭的人员名单,跟他介绍他所拥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部介绍完毕,张伟强又问向张勇:“被告人张勇,你是否申请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进行回避?”
“不需要。”
张勇闻言后进行回答。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张法官敲完锤子,公诉人就开始宣读自己的起诉状以及证据。
这次的公诉人员有两人,一男一女。
女检察员宣读完起诉书,张勇便开始围绕自己是否强奸女方刘爱玲进行辩解。
“被告辩护律师,现在发表你的辩护意见。”
李晨闻言按下自己面前的话筒:“我对公诉人员的认定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张伟并没有强奸受害者刘爱玲,理由一共有三点。
第一,双方的关系和当时视频。
两人在发生性关系前的关系,已经订婚,他们的关系已经超过了普通的男女关系。
在案发前,张勇和刘爱玲一同乘坐电梯前往婚房,举止十分的亲密,在案发后,刘爱玲独自一人走出电梯,她的神情也十分的自然,没有任何被强奸的表现。
第二点,案发后刘爱玲以及她母亲的行为。
在被强奸后,刘爱玲的举动不符合一个受害者应有的表现,做出的行为也让人意想不到。
在案发后呢,她没有立刻报警,而是由她的母亲杨舒兰找到张勇,录下了所谓张勇强奸的口供,目的也不是为了报警,而是要挟对方提前支付剩下的彩礼十万块钱,在张勇婚前财产款房本上提前加上自己女儿的名字,否则就拿录音去举报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