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如谦眼眶湿润,伸手拍拍小姑娘的肩膀,心底的责任感愈发浓烈,“你放心,二哥不仅把一千五百两还给老三,还给他翻好几倍,让他想娶什么样的媳妇就娶什么样的媳妇。”
姜笙破涕为笑。
整个簪花小院都由阴转晴,拨开云雾见青天。
远在千里之外的方恒似心有所感,摸出心脏位置的护心镜看了看,又塞了回去。
“公子,怎么了?”姜一凑近询问。
方恒摇摇头,“说了多少次,别叫我公子。”
几人自安水郡抵达北疆,以“流浪儿”的身份参进了军队,现如今都是驻北疆第八大队第五分队的第二小分队。
队伍里人不多,也就二十几个,经常被派出去执行一些小任务。
比如砍柴,比如捉野味,又比如寻找干净的水源。
时间长了,免不了有人抱怨,“我们是来参军的,是来跟鞑虏厮杀的,怎么竟做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只有方恒闷头做事情,从来不问为什么,更不抱怨。
六位家仆见他如此,也学着把嘴闭上。
今天是五分队的队长第二十次下达命令,要一群人带上水壶,打上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回来。
队伍里又开始抱怨,觉得队长是杀鸡在用宰牛刀,觉得队长大材小用,觉得抱负难以实现。
还有的干脆偷起懒,反正队长只说打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但没说时间,慢慢打也可以的,反正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只有方恒带着六位家仆,外加两位十六七岁的少年,攀爬过高山,越过山林,抵达有着干净水源的小溪。
他们从怀里掏出水囊,咕嘟嘟灌进干净的水,再拧好盖子,扔进马背的包裹里。
九个人,每人灌上十几壶,虽然有些吃力,但总算把任务完成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方恒感到了心脏的抽痛,好像有个人在哭。
是妹妹吧,只有这个小哭包,虽然骨子里坚韧,但到底是个小姑娘,伤心着急的时候还是会掉金豆子。
只可惜,人在千里之外,甚至不能为她擦去眼泪。
方恒长长地叹息一声。
回过头,翻身上马,将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送回落脚点。
却发现落脚点里有种诡异的寂静。
方恒瞬间戒备起来,连带着六个家仆都精神高度集中,只有其他两位人还有些迷茫,抱紧怀里的水壶。
一群人试探着进了落脚点,姜一带着其他五个分散在不同角落,仔细查探一番后,回来禀报,“公……方恒,没有任何陷阱。”
“也没有任何人。”姜二补充。
所以落脚点原本偷懒的人去哪里了?
方恒有些迷茫,但还是把水壶放在队长指定的位置。
冷不防有笑声响起,竟然是第五分队的队长来了。
他身高八尺,络腮长胡,看不出具体的年龄,唯独一双手十分有重量,拍在方恒的肩上,要不是有点功底,估计会被按趴下。
但听他声音如洪,“好小子,你们这群人通过考验了,以后正式并入第五分队。”
原来之前种种,竟然都只是考验。
九个人恍然大悟。
与此同时,他又指向方恒,“你,以后来当这九个人的小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