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回视线,没有再看死者一眼。不需要说再见了吧?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对的。我现在需要的,就是挥一挥衣袖,仅此而已。
衣袖太短,我挥一挥手臂,在身上拍打拍打一番,然后,我从衣服兜里掏出一盒烟。我颤抖着手,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手抖动得厉害,一连塞了几次,才把烟放到嘴唇上。
是在颤抖。不是害怕,而是激动。
无所谓了。现在,我无需冷静,我已经成功杀死了刘从军这条恶犬,血债血偿―――我为云菲菲报了仇。我有快感,我很满足,一种得偿所愿的欣喜。所以,有点激动。
应该要走了―――我没打算去自首,那么好象接下来应该要跑路了吧?嗯嗯,应该是这样―――我没带表也没手机,不太知道时间,也不知道刚才杀了多久,是不是马上就会有人出现,然后看到楼道里这个凶案现场,然后大叫抓凶手,然后再把我撵得象兔子一样四下乱窜―――但是现在,我还不想跑,我只想坐下来,好好地吸上一支烟,真的。
吸烟当然不是问题,不比杀人更难。纸烟已经叨在嘴巴上,只是―――没有火!我靠!这这这―――我开始手忙脚乱地在身上搜索,没有?他妈的!吸烟不带火,人生一大错!掌嘴!
我把视线又投射到地下的死者身上,我想在他身上找到我要的东西,一个火而已―――他的命都给了我,我想他就不会再吝啬这个了吧?反正他也用不上了―――地狱那头,有的是火。
但是,然而,我发现,我错了。
刘从军还没有进入地狱。
死者躺在地上抽搐没有错。我看见他的手―――本来死者的手是摊开在他身子侧旁的,但是现在不对―――现在他的手,捂在脖子上!捂在自己的伤口上!
这绝对不是什么神经反应。反应没那么剧烈,不可能把一条手臂弹得如此之高―――死者的神经,还不至于那么大条那么粗。我只能遗憾地想,他还没有死,我确实太缺乏这个杀人的经验了。
有点失败感。我不知道刚才刘从军挣扎的骤停来源于装死还是闭气昏厥,反正不会是来自死亡,他没死!
我摇摇头,为自己幼稚浅薄的杀人知识汗了一把。然后我提起手里的凶器,再度上前,杀人杀到底,送佛送到西,我要把我的任务完成―――听说一个顶级的杀手,执行任务时一击不中就不会再行下手,那样会让他产生羞耻感,他会自感侮辱到自己体面的职业高贵的身份,好象是有这种说法。
我并未自觉高贵体面,也没什么杀手的荣誉感,我只为自己只能把人杀到一半汗颜。我把钢丝又套上了未死者刘从军同志的脖子,现在,让我来不知羞耻地补充完成我的作业吧!
我把脚踏在他的头顶,两手用力,又扯紧了钢丝―――刘从军,命若琴弦,在我脚下颤抖!
但是我发现,好象还是不能杀死他,因为刘从军的手放在了脖子上,这样的话,我只能勒到他的手。而且现在不象刚才,没什么地方借力,我要完全再依靠这条琴弦,以自己的力量,以纯手工方式把这头狗熊状物体生生加工成尸体,有点困难了。
我把琴弦扔了,然后搔了搔脑门,我在想究竟改用什么方法再度出手。
当然,方法还有很多,我可以狠踹他的脑袋,还可以跳起身来猛踩他的肚子―――呃,说实话,那个太暴力太血腥了点,我在思想上有点抗拒。